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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房价是大问题。从土地出让开始,成为房价构成的组成部分,稳房价,就是稳市场。
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在一定阶段可以控制房地产市场暴利流入商人口袋。由于买卖双方代表的利益不同,官方出让的目的与商商家获得土地的目的截然不同。卖方代表公有制一方,通过垄断土地市场控制地价,影响房价,从而通过招拍挂等市场调控手段,获得土地收入,推动社会公平和社会发展,受惠社会大众;买方由多种所有制组成,通过住房市场产权交易,形成新的需求者。
土地使用权交易是房地产市场链条的关键,买地一方成为卖房的供给方,老百姓成为买房的需求方。开发商通过“为自己实际为社会”的市场行为,获得公平交易,房产市场各方通过交易各得其所,即开发商获得利益最大化,老百姓解决了住房问题。
本来从市场角度这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由于供给不足房价暴涨,这种情况是正常暴涨,由供求规律决定。由于中间商、投机商的出现,房地产市场一一对应的关系被异化,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失灵,公共利益因此流失。
在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两个环节出现严重的不平衡问题情况下,在老百姓埋怨高房价的时候,必然政府一方不能缺席,不能袖手旁观,必然要出手与代表自身利益一方博弈,于是土地市场有了开发商不理解的招拍挂。
如果一个地方的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市场有公共资源的一方,因为有公权力、有土地资源,又有客户资源,必然逼退市场强势方,阻止投机者炒作低端市场。在博弈过程,土地使用权需求方要么按照市场规则高价买地微利卖房,要么退出土地市场让土地流拍。代表国有利益的企业如果主动退出市场,通过土地流拍,让土地出让价格下跌,或者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给公有产权房市场,土地市场与高中低端住宅市场形成新的对应关系。如果土地流拍,说明高端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并不能说明中低端市场供需平衡。土地市场控制权在公有制一方,住宅市场是将公共利益进行分割,通过市场来决定交换价格,分配给私人,实现国家、地区、集体、个人科学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
有此可见,土地财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只重要力量,对稳定房价至关重要。在城市建设、改善民生方面,通过市场调控,有异曲同工之妙,保证市场供需稳定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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