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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槛”易将未成年人推向被骗深渊

(2011-04-09 20:45:18)
标签:

诈骗罪

未成年人

保护

东方云子

杂谈

        “高门槛”易将未成年人推向被骗深渊

 

没有一个法律条文规定未成年人不能使用手机。即使有谁规定了,也阻止不了,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已经离不开手机了。尤其老人和孩子,他们是青壮年人的牵挂,有了手机挂在他们身上,上班的主角们才放心。在北京王府井、天安门,经常遇见少年儿童或老年组成的团游,他们胸前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了游团负责人或联系人的手机号,孩子们或老人们都有手机,一旦走失他们马上给带队的人打电话。……这就是手机的实用魅力。有人请我概括一下手机与人类的关系,我说人可以没有老公老婆可以没有情人,但不能没有手机啊,它时刻陪伴着你,闷了用它找人聊聊天,如果想此时无声胜有声,那就发短信,默默抒情、宣泄,遇到意外(尤其少儿),可以用它拨打110、120、119。

 

正因为手机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形影不离,给了犯罪分子、投机分子下手的机会。他们采取群发或针对特定群体的多发垃圾、诈骗短信的方式,俘虏了很多人的金钱甚至美色。在这个新型的犯罪场合,不法分子张狂到了疯狂的地步。终于,“两高”出台了一个修理他们的定罪法案——发5000条以上诈骗短信或拨打500以上人次的诈骗电话,定为诈骗罪。我不知道“两高”如此确定的内幕和依据,但明显,他们没有把大量未成年人尤其是7至15岁持有手机的少年儿童作为重要的受害群体来考量,如果重视,那绝对不会定在5000以上和500以上的“高规格”“高门槛”的诈骗量。

 

本来我在写《发诈骗短信4999条,无罪?》一文时,脑子里也全是针对成年人的策略,后来远离京城的西部灾区的八岁男孩点儿今天(4月9日)在我博客上的留言才让我大吃一惊,他写道:“干爸:我也收到过骗人的短信,这些人太可恶了,为什么不是发一条骗人短信就拘留到死,罚款120000000?要是我是胡锦涛的话我就这么定,看谁还敢?”孩子当然说的是气话,童言无忌嘛。今日,点儿还把他刚收到的骗人短信转给我看。这真是不容小视的问题。

 

如果“两高”不调整定罪“条件”,大幅度降低“门槛”,让不法分子无缝隙无空可钻,以保护大量使用手机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因涉世不深容易上当受骗并导致他们的抚养人、监护人的经济和精神损失,那么,我们将愧对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

 

                                   东方云子  2011年4月9日星期六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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