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民国时期中国第一代女警察(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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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华北交通北京站前女警察明信片
现代警察制度清末民初传入中国,此前中国没有女警察。1927年南京政府建立后,中国出现了第一代女警察。
1925年,因为实际需要,国际警联开始倡议各国设立女子警察岗位。作为国际警联会员国之一的中国,北京国民政府也曾接到国际警联的来函,建议北洋政府应着手选用女子充任警察。为此,当时的北京国民政府做出反应,内务、司法两部同时饬令京师警察厅,尽快出具设置女子警探的详细办法。
京师警察厅社会科派员展开调查,很快,一项设置女子警察的设想和办法草拟成文,上报警察厅,内容包括女警的岗位设置和教育培训。只是报告送达北京国民政府后,便如泥牛入海,毫无下文。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首任部长薛笃弼建议新政府继续筹设女警。1930年9月,首都警察厅根据薛笃弼的意见,起草了增设女警议案,内政部则根据英美等国招募女警的方式,制定了正式筹设女警的计划,并建立了统一国家警察体系的九年计划。
中华民国时期的女警察
三、录用女生后所授课程,除侦探、技能等科目应相对比男警士较为详尽以外,余下各科,可根据各级警察教育课本,另设教授课程;四、女警毕业后,除侦探要案需与男警协同办案等特别事项外,女警的基本岗位,主要为调查户籍、检查行李、救护妇孺、维持风化、笔录备档等文职岗位;五、女警察除执行特殊任务时必须着装便衣外,日常勤务中,应着与男警察相同的制服,唯应改裤装为黑裙,以示区别而免民众误会。
从1933年正式招生到1935年,南京共招收女警36名,中间经过各种变动,到1935年6月,整个南京只剩下18名女警。这些女警被分配到南京各处从事警务,取得较好效果。但从这个数据也不难看出,国民政府为了维护统治所建立的庞大警察系统中,女警始终只占绝对的少数。
中华民国时期的女警察
女警训练的内容远远少于男警。女警们在警士教练所主要学习体操、国术,还要会使用手枪、驾驶汽车。但由于当时的封建意识,在教练所学习时,男女学警各设自习室,不得互相混入。男女学警饭厅也是分别设置。
女学警在讲堂授课座次排列于男警前,在操场训练时,女警要与男警隔离教练。女警训练以三个月为一期,两学期毕业;训练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派各处实习。
中华民国时期的女警察
毕业后,女警的主要任务是调查户口,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及其他特殊案件之侦查。实际上,总的来说,女警的工作范畴体力消耗较少,有照顾性质。相比于男警,女警初期还是有一定优待的,比如说,毕业后分配到工作岗位,她们将比同期男警察多一级薪水。
中华民国时期的女警察
由于限制了女警所从事的工作范围,因此她们无法与同期男警公平竞争。这就决定了后人只能在一些琐碎的各式民国案件中看到女警协助调查的身影,这也是为什么在民国史上,根本看不到女警留下具体姓名和事例的原因所在。
1939年日伪男女军警,在南京中山门设岗,搜查过往市民的照片。
我们都生活在太阳刚好能照射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