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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分局实行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管理新模式

(2013-05-28 23:08:10)
标签:

新模式

分类: 不动产征收拆迁
为加强对辖区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的管理,海曙国土分局创新管理方法,实行“委托管理+临时利用”、“巡查监督+检查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管理平台。该局制订《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管理办法》,采取委托管理与临时利用相结合的方法,建立起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的储备地块,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和安全保证责任书,明确管理的要求和责任。对具备临时利用条件的储备地块,与临时利用单位签订临时利用协议书,明确临时利用权限和管理责任,提高土地利用率。在被征土地管理上,对于符合移交条件的及时移交,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介入管理。目前,已有16宗(780亩)储备土地和23宗(770亩)被征土地纳入了该局的管理范围。

 

  二是完善巡查监督机制。该局按照《土地联合执法巡查工作规范》,由监察大队牵头,会同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管理的职能科室,开展每周二次的联合巡查,加强对地块的协管和对物业管理公司、临时利用单位的监管,建立巡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把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上的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专项检查考核。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由监察大队牵头,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储备土地和被征土地的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检验日常联合巡查的工作效果,检验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予以整改。同时,专门制定《对物业管理公司地块管理的考核办法》,明确奖罚措施,加大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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