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丁驳冯其庸“项羽不死于乌江”诸说
(2009-11-08 1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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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丁冯其庸项羽不死于乌江杂谈 |
分类: 乡土无为 |
刊于《无为文艺》2009年10月总第45期(国庆特刊)。
施丁驳冯其庸“项羽不死于乌江”诸说
钱之俊
施丁先生是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秦汉史专家。2009年以来,他除在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证项羽自刎于乌江的事实(见施丁《<项羽不死于乌江考>等文九点商榷》,《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还出版了一本自称是“小册子”的著作:《秦汉风云一霸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17万字)。至于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他在致友人信中说:项羽这个历史人物,两千年来几乎人人皆知,都称他是叱咤风云的悲剧英雄。但是,在项羽研究中,还有些问题没有弄清,有的人歪曲历史,提出所谓“新论”,于是,读者眼花缭乱,真伪难辨,无所适从。写学术论文反驳,影响不大,还不如写一本小册子,把项羽的真相告诉广大读者。(施宣圆《读一本“小册子”的联想》,《文汇读书周报》2009年3月27日)这是他撰文写书的缘由,也是出于一个专业史学家的责任感。
施丁先生要花这么大力气来论证这一段史实,起因源于2007年《中华文史论丛》(总第八十六辑)刊发的著名学者冯其庸先生的长文《项羽不死于乌江考》(冯另撰有《千百年来一座有名无实的九头山》、《项羽不死于乌江》等几篇论文)。冯先生经过长期实地调查和史料梳理,并“从司马迁对项羽自垓下至东城的战斗历程的叙述”中,论证项羽是死于(定远)东城而不是死于乌江。接着,协同他调查考证的定远县文化局长计正山先生,又在《江淮时报》(2007年7月10日)撰文《项羽并非死于乌江》,继续论证项羽乃战死在定远东城。不久,娄彦刚先生以《项羽“乌江自刎”有依据》为题,在《新安晚报》(2007年9月30日)发表观点,对项羽战死定远东城一说提出商榷。2008年,再有学者撰文批驳,如呼安泰《无鱼作罟习非成是——再谈项羽殉难于何地》(《南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袁传璋《项羽死于乌江考》(《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等,坚持认为项羽自刎乌江的史实不能凭臆度和推测改变。
这是一场再起争论,有关项羽死地之争早已不是什么新论了。早在二十三年前,《光明日报》史学版(1985年2月13日)就曾发表时为定远县中学教师的计正山先生文章《项羽究竟死于何地?》。该文征引《史记》、《汉书》等史籍记载,联系当地的一些历史遗迹,对项羽慷慨悲歌、乌江自刎这一历史悲剧提出了不同观点,认为项羽应是战死在定远东城。文章发表后有几家报刊转载,也有人反驳,如王贵华《项羽自刎乌江并非民间传闻——与计正山同志商榷》(《安徽史学》 1987年第1 期),但反响不大。事隔多年,知名学者呼安泰先生才又撰文批驳(《也谈项羽殉难于何地》,《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对前文提出了驳议,认为项羽自刎乌江信而有征,无可质疑。这场争议有了开端后,此后学术界陆陆续续有学者撰文讨论这个问题。如张子侠《项羽“不肯过江东”吗? 》(《文史知识》1994年第9期)、石微《项羽自刎于乌江》(《历史教学》1994年第10期)、周明《也谈项羽“不肯过江东”》(《文史知识》1995年第11期)、叶永新《也谈项羽乌江自刎原因──与吴仰湘同志商榷》(《晋阳学刊》1995年第3期)、熊明陶《为什么项羽有“身死东城”和“自刎乌江”两种说法》(《文史知识》1996年第5期)、董书冰《浅探项羽自刎之地》(《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吴雄《对项羽乌江自刎的一种解读——小议“项王乃欲东渡乌江”》(《龙岩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罗培深《论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虚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等。
2007年冯其庸先生的文章《项羽不死于乌江考》发表后无疑反响最大,掀起的争议也最集中、最热烈。除前引争论文章及近期施丁先生论著外,还有如徐兴海《项羽死于乌江应无疑义》(《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中国史记研究会、和县项羽与乌江文化研究室联合考察组《项羽垓下突围南驰乌江路线考察报告》(《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张大可《项羽“乌江自刎”学术讨论综述》(《红河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等。
施丁先生的反驳在近期是比较花力气的一种,论证也很严密,当然有些论证之前我们已经不陌生。为了弄清这段历史真相,施先生花了数年之功,搜集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实地考察,最后在论文和专著中,他通过列举这些大量史实,对那些所谓“新论”进行了一一驳斥。兹举其考证一二,以窥一斑。
有关项羽何地自刎的论题,显然是问题争论的关键。而有关乌江归属问题也是争论焦点之一。项羽自刎于乌江,虽然《史记》、《汉书》中早已有具体的记载,可是,反对者撰文推翻了这个结论。冯其庸先生据《史记·灌婴列传》“下东城、历阳”句,论定“乌江在汉代属历阳”。施先生认为这是硬要把乌江扯到历阳去的说法。他认为,论者读《灌婴传》似乎没有读通,有误读之嫌。书中自“项籍败垓下去也”至“凡五十二县”,中华书局点校本作为一段,他以为可分为二段解读。前段是写灌婴军追杀项羽及其亲率之军,直至“尽得其军将吏”为止,后段自“下东城、历阳”始,写灌婴军扫荡淮河南北及长江东西的楚地,故有“凡五十二县”的结语。因此,前段内的“东城”包括乌江,后段内的“历阳”与灌婴“斩项籍”无关。
冯其庸认为西汉东城与历阳已经完全不接壤了,因为两地之间又新增一个全椒县。施先生说这是想当然的猜测之辞,作者没有举出一条例证。西汉时的乌江,既不属历阳,也未与东城隔绝。直到“晋太康六年始于东城县界置乌江县”,只有此时乌江才与东城县脱离了隶属关系,但就在此时它尚未归属于历阳,而是与东城、历阳等并立为县级单位。西汉时期东城、历阳、全椒的县境图,迄今尚未发现,今人无从细言其境界。恐怕除了《史记》《汉书》提供的一些线索外,很难叫真地说出个究竟来。冯文所谓“完全不接壤”之说西汉时新增的全椒县从东城县分出,即便是西汉时“东城”与“历阳”不接壤,在秦时是接壤的,项羽“乌江自刎”在秦末,不在西汉,冯文的论证也是无的放矢。
施先生认为,冯其庸所考“乌江在汉代属于历阳”,似乎有理有据,根本就是个历史知识性错误。乌江在楚汉相争时期,本属于东城县,而不属历阳。乌江,即今和县东北四十里江岸的乌江浦。秦汉时此处属东城县,今属和县。冯文既“考”又“证”,还有“论”,却没有列出一条证据。“可谓‘大胆假设’,而没有‘小心求证’”。在这个关键问题上,施先生就列举了乌江本属于东城县的很多证据。《史记》、《汉书》都写了项羽到了东城县,突围后驰至乌江,与乌江亭长对话。这个乌江亭,当然就属于东城。这可算是基本的证据。至于《项羽本纪》、《项籍传》论赞和《高祖本纪》所写项羽“身死东城”,就是指项羽死于东城县的乌江。这是《史记》、《汉书》传人书事的本传为详、他篇从略的书法,不足为怪,更不可据以炮制新说。他又列举多条材料作旁证,说明秦汉以后,自唐至清一些著名的历史家、历史地理学者如(唐)李吉甫、杜佑、(宋)乐史、(元)马端临、(清)顾祖禹等学者及其著作都知晓乌江亭在秦汉时期处于东城县境内,属于东城县,只是到了晋太康六年(285年)才从东城县界划出来置为乌江县。至于乌江属于和州或和县,那是南北朝以后的事。
冯其庸先生文章的另一关键是否定《项羽本纪》中“乌江自刎”一节文字。冯通过详引《史记》之《项羽本纪》、《高祖本纪》、《灌婴列传》、《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等篇有关项羽之死的文字,得出“《史记》里确实不存在乌江自刎”的结论。但并没有拿出更多真凭实据,所以一方面用“揣想”、“可能”等词来推论,另一方面又坦白“这当然是我的一种推测,并不是确证”,“至于北宋以前如何,因未见本子,不敢妄测”,但最终还是咬定:“《史记》说项羽死于东城是没有错,‘项羽乌江自刎’的空穴来风,与《史记》并无关系。”
施先生说,实际上,项羽 “乌江自刎”是《史记》上写清楚了的,不能说“并无关系”。他一一进行了驳斥。按《项羽本纪》所写,项羽依山为阵,溃围斩将而去;按《项籍传》所载,项羽是依四隤山布阵,溃围斩将而去的(施先生已就冯其庸“四隤山”是由《史记》“附会而来”之说加以驳斥)。冯文所谓“困死东城”、“不可能突围”,显然是毫无根据的。冯文不注意《项籍传》里的内容(就是说,项羽于四隤山突围后,带领其骑兵驰向东,到了乌江,想要渡过乌江),有粗疏之失。冯文说项羽与乌江亭长对话,“并非写实”“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是不足为据的”。针对冯其庸对“乌江亭长”出现的怀疑、猜测,施先生认为这“不仅是勉强,而且有点异想。”并引史书中有关秦汉官制加以论证(如“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乌江亭长就是东城县下的一个小吏,是原有的,不可能是临时来个生人充当的。所以,冯文的“勉强解释”是不通的。施先生还说,不否认《史记》叙事存在“矛盾”和“纰缪”之处,但《项羽本纪》乌江对话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古人或近人都没有指出《项羽本纪》乌江对话一段文字存在“矛盾”和“纰缪”。“史学中的考与论,应当实事求是,不可大而化之,似是而非。”
冯文认为《项羽本纪》“可能有错简”,并提出“设想”。施先生说,古今中外《史记》版本学者尚无言及《项羽本纪》“乌江对话”有错简的。作者也只能说“可能”而已。而“可能”是不能代替史实和论证的。所谓脱漏“之众”云云,只是作者“我以为”而已。这种猜谜法,是不能用到历史研究上来的。《项羽本纪》《项籍传》上写明项羽到了乌江,与乌江亭长对话,怎能以“之众”来代替项羽呢?假如是项羽“之众”与乌江亭长对话,那就不会有“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文字了。
另外,施先生还反驳了冯文有关“项羽乌江自刎之说,到唐代似乎还未有文字可稽,”“现在我所看到的最早的项羽乌江自刎的文字资料,是元代中期剧作家金仁杰的《萧何月夜追韩信》杂剧”等观点,他例举大量实例说明,冯文所谓唐代“似乎还未有文字可稽”之谬,认为冯先生对唐文字是不够了解的。后人所言“乌江自刎”当本于《项羽本纪》《项籍传》,不必受教于元杂剧《萧何月夜追韩信》,这个元杂剧也是据《项羽本纪》《项籍传》而创作的。“本末源流,颇为明显。”
也许施先生颇费心血的考证并不能结束这场争论,但正如荷兰历史学家盖尔所说:“历史是一场永无休止的辩论。”英国历史学家卡尔也说过:“历史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止境的问答交流。”在现有资料面前,要使这场争论“一锤定音”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王国维在《古史新证·总论》中曾提出过历史研究的“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新材料,我辈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行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以断言矣。”所以有关史实真相的印证,还要有待于史料的进一步发掘。但在已有材料或以后发掘的史料面前,研究者还是应该始终保持一些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正如施先生所言:“关于项羽是否死于乌江的研究与讨论,是个学术问题。如何研究与讨论,关系到学风与文风问题。对于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实事求是的原则,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我们是应当遵循和履行的。我们愿与诸君共勉,以期真正弄清历史问题,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