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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评论:信息共享助推公共服务升级

(2015-09-05 10:26:53)
标签:

房产

公共服务

数据

信息资源

不动产

分类: 评论
http://photocdn.sohu.com/20061229/Img247330669.gif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15年36期  9月7日出版
文/米食
    8月31日,国土部网站消息称,国土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衔接,并将建立房屋登记档案和房屋交易档案查询互用制度。
    登记资料的移交和整合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迈出关键一步。
    近年来,由于中国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全社会信息量爆炸式增长,市场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剧增。然而,目前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壁垒重重。最近舆论集中吐槽“奇葩证明”,即是例证。
   “奇葩证明”之所以层出不穷,不仅是政府部门作风问题,还有规章制度的问题。一方面,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对有可能承担责任的事情,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有些部门或出于惰性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共享信息,对有寻租空间的授权性质事务,则设置烦琐的重重关卡。
    另一方面,过去粗放的登记方式未能及时更新,不同部门之间在信息等级系统建设方面存在差异,很难兼容,以致公民信息碎片化,让公民陷入“为证而证”、“为证明跑断腿”的烦恼之中。在互联网深入应用、云计算走向成熟和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信息设备大量普及的今天,政府有必要建立公民信息大数据库助推公共服务升级。
    当前,大数据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世界不少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大数据的应用。就中国而言,数据开放须以信息安全为前提。通过人大立法机构,建立数据开放立法推进委员会,尽快启动数据开放立法,建立数据开放标准、界定数据开放边界,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石。
    在此基础上,消除“信息孤岛”,力促信息互通共享。除加大政府部门作风建设外,要依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核心是调动政府部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到开放共享中来,由此建立开放数据的统一管理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为数据应用创造条件。
    唯有抓住这些关键点,才能更有利于打造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从而促进全社会的创业、创新,不断推动国家信息化的发展,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转型和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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