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松
从去年开始,贵州省黔西南州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
黔西南州对存在12类为官不为情形的干部进行召回,不仅要曝光,而且还要接受统一培训教育和考试,甚至要参加军训,所有花销自费。如果跟踪考察不合格,最严重的将被辞退或解聘,丢掉饭碗。“为官不为”是个吏治顽疾,与贪污腐败相比,犹如“软刀子割肉”——现实中,有些干部能力低下,不胜任的,单位也不会辞退,最多是调至“二线”供养起来,既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今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东北三省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提出:“对于忽视民生、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要‘动刀子’、‘出重拳’、公开曝光,坚决追责!”
黔西南州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就是“治庸治懒”的积极尝试。黔西南州这一做法,已被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和贵州省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学院列为2015年重点课题系统研究。将“召回”这一常用于汽车行业的词汇用于干部管理工作中,契合了民众期待干部勤政为民和“能上能下”的社会诉求。
当然,任何一项新生事物的产生,都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和缺点,干部召回制度也难免。对此,我们不妨多一些包容和期待,少一些求全责备。从目前来看,这项制度还宜再精细化。
首先,科学厘清边界。决定干部是否召回的主体,不应仅限于政府系统内部,应把民众话语权纳入其中。“胜任”与“不胜任”的标准,需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科学的程序与途径。只有如此,才能避免这项制度沦为个别人打击报复他人的工具。
其次,细化分类教育。对召回干部进行“回炉淬火”,宜进行详细分类,充分体现因人施教的教育原则,比如对能力匮乏者突出本领“充电”,对品德缺失者要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切忌“一方治百病”。
第三,严格惩戒环节。对于召回干部培训后,应进行严格考核和淘汰,因为缺少惩戒环节的制度,极易沦为走形式。同时,对那些多次被召回的干部,也要有强力的惩处措施,防止召回和复出任性反弹。
从某种意义上说,干部召回制度只可作为干部管理机制的一个配套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质检员”要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尽量减少“不胜任”干部,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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