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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医疗欠费须有消化机制兜底

(2014-07-12 06:07:59)
标签:

股票

欠费

医疗

医院

恶意欠费

分类: 评论

http://photocdn.sohu.com/20061229/Img247330669.gif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14年28期  7月14日出版
文/李松

        国家卫生计生委7月8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这次通知的亮点在于要求各地加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为医院“先抢救、后缴费”兜底,这也是与以往类似通知要求最大的不同之处。
        这个通知料能部分缓解医院的纠结。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8157万元,欠费人数8000多人。欠费的不全是病人,还包括社保和保险公司。
        医疗欠费的原因十分复杂,包括贫困性医疗欠费、突发事件造成欠费,也包括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欠费、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等等。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曾多次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和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社会舆论也一再对此表示支持。但如果出现巨额的医疗欠费,又该由谁来买单呢?
        事实上,医疗欠费目前已成为一个具有共性的社会难题。由于医疗欠费追讨难度极大,很多医院不得不兜底消化,增加了医院运行成本和负担,影响到了医院的正常经营。
        近年来,在不少“见死不救”事件中,医院往往成为被谴责对象,但医院普遍被欠费,也是一个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
        医疗欠费不能仅靠医院自己就能解决,政府完全兜底也不可行。因为这虽然一时解决了问题,却又会对欠费行为形成鼓励。由此可见,对于欠费,无法采用一种办法解决,宜形成一套“政府为主、分类负责、多方承担、各司其职”的消化机制。
        首先,对有经济能力却恶意欠费的患者,应形成有效的追偿制度。同时,可采取曝光等手段,将恶意欠费作为诚信污点记入征信体系,让恶意欠费者得不偿失。
        其次,对那些家庭特别困难,确实需救助的患者,必须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比如完善大病救助制度,若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帮其争取大病救助二次报销,以填补亏空,还可通过慈善捐助、医疗救助资金等方式解决一部分。
        第三,对公益性救助欠费,政府必须财政兜底。比如无主病人的医疗欠费,可由公共财政给予补助;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欠费,需要由救助管理站负责审核结算;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欠费,可由见义勇为专项资金解决,等等。
        说到底,破解医疗欠费问题,还有待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医疗体制改革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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