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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评论:严刑峻法打击中药“李鬼”

(2013-08-11 10:36:30)
标签:

行为

伏羲

产区

药材

用药

分类: 深度调查

http://photocdn.sohu.com/20061229/Img247330669.gif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13年第32期  8月12日出版
文/李松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染色增重”这些四字短语,浓缩了目前全国中药材市场乱象。
    据报道,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制假售假现象非常普遍,而个别地方做法更是令人发指。比如安徽亳州的一些海龙海马的腹腔内发现增重的水泥,等等。
    “神农尝百草,伏羲制九针。”中药材专业市场是历史形成的,短则百年,长则上千年,承载着悠久的中医药文化。全国各个产区中药材通过一些专业市场汇集、交易,然后辐射到全国,形成中药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但近年来,中药材掺假案件频发,且制假售假手段越来越多,方法越来越隐蔽,并从原料、制作、运输、网络销售,甚至假冒商标、包材等,俨然已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地下产业利益链。
    这些药材市场的乱象,无异于谋财害命,因为同一个药方,如果药材质量有差异,治病效果也大相径庭——真药好药能治病救人,假药可能会贻误病情,对患者的生命造成威胁。中药材造假还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中药材行业的良性发展,消解其固有的传统文化影响力。
    中药材制假售假,一直未曾绝迹。长期以来,中药材制假售假主要集中在虫草、燕窝等名贵中药材。然而,随着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也将制假的魔手伸向普通中药材。
    中药材造假屡禁不绝,除最直接的暴利驱动外,还存在客观上的供求错位以及主观上的标准缺失、对造假者量刑偏轻等原因。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地方监管部门不但监管缺失,甚至有些监管人员还沦为制售假药的“保护伞”。每次运动式打假查获的制售假药案件,动辄涉案数十亿,足见日常监管的缺失和懈怠,已让制售假药不断坐大。
    薄惩适足养奸。打击中药“李鬼”,还须严刑峻法。首先,制定和完善标准化的行业质量等级标准,强制性明确中成药生产企业的用药等级标准,并从种子、种植、采收、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标准。
    其次,在流通环节上建立起一套溯源体系,使制药企业、药店、医院等机构采购中药材时,均必须选择能够溯源的药材。
    再次,药监部门要加强专业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长期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质量验收、真伪鉴别等技能。
    同时,还要加大对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监管不作为者严惩不贷;重奖激励民间举报行为,“群防群治”,让造假者无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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