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文章:“代孕”沉渣泛起:借腹生子底线何
(2010-05-11 1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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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沉渣泛起:借腹生子底线何在
【核心提示】该文发表于2005年12月26日新华网品牌栏目“焦点网谈”,被《工人日报》等多家报刊杂志转载。
文/记者 李松
代孕,这是一个无论从道德上、法律上还是医学上都备受争议的话题。由于其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违背,所以长期以来,都以非常隐蔽的方式交易。
据了解,我国已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但记者最近发现,一度陷入沉寂的“代孕网”又开始暗流涌动,从事起“代孕中介”的职能,原来完全“暗箱”操作的“代孕”行业,正在渐渐“浮出水面”……
日前,记者在一个网上论坛看到“诚聘代孕志愿者”的帖子:“招代孕志愿者,非色情,绝对真实,高学历优先,爱心补偿纯待遇4万以上。”在这些诱惑性的文字后,还附带着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一个网址。
按帖子提供的信息,记者作为第201463名访问者登录了这个名为AA69爱心代孕网的网站。浏览整个网站,发现“服务”功能齐全,分站简介新闻公告、代孕详介、人才招聘、代孕论坛、代孕留言、捐精捐卵等几部分。
随后,记者在搜索引擎“百度”输入“代孕网”关键词,竟发现类似网站不少,比如 Mybb爱心孕育网、19292爱心代孕网、新星代孕网、久久爱心代孕网、重庆爱心代孕网、知心孕育网等等。
记者发现,尽管这些“代孕网”名字五花八门,但对“代孕”的定义基本相同。
何谓代孕?AA69爱心代孕网给出了定义,即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将其卵子(或代孕志愿者卵子)与丈夫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愿者的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爱心互助自愿行为。
另外,这些“代孕网”大多打着“爱心”大旗,声称是公益性网站。在Mybb爱心孕育网上,其为自己的“公益”性质“标签”是这样贴的——我们实施代孕的形式方法、代孕需求家庭的诉求、代孕志愿者的征集、代孕志愿者的主观意愿、代孕活动的后果,都是具备公益性质的代孕行为。
“代孕网”交易方式诡秘 付款流程严密
12月15日,记者以需求者的身份,给一家“代孕网”打电话。一个自称姓王的女士向记者介绍:“我们的代孕者,一般32岁以下,157以上,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基因,无流产历史,无深度近视。品行端正。无吸烟、喝酒不良嗜好。”
“怎么受孕?”记者问,“代孕者可以与男方直接发生性关系?”
“我们建议采取人工授精的方式,但如果双方自愿直接发生性关系,我们就管不着了。”王女士说,“我们的代孕者,有打工妹,也有很多是大学生。当然,您要生过健康小孩的离异女性,我们也有,价格会高一些,因为她们有怀孩子的经验。”
“除了老婆不会生孩子的以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客户吗?”记者装着好奇地问。
“有一些富人太太,怕生孩子影响身材,也会找代孕的人,但比例不大。”突然,王女士警觉起来,“你问那么多干吗?如果需要,我们网站上介绍已经很详细。”说完,就匆匆挂断电话。
在暗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些网站交易方式异常诡秘,一般是代孕者与“代孕网”在线联系,把身高、血型、学历等基本资料发给网站。需求方根据网站提供的资料(不提供真实身份和地址)选定代孕者,然后“代孕网”派人到代孕者所在地与其见面,核实其真实身份、住址,随后将代孕者接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与需求者面谈。如果满意,就安排代孕者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代孕者与“代孕网”签订协议。
“我们一个月大概能联系3至4个代孕者。”一家“代孕网”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需求量比较大,很多客户在排队等呢。”
据了解,代孕者由此最终获得的“爱心补偿纯待遇款”,一般随着其学历与相貌,从4万元到10万元不等。按新星爱心代孕网的解释,“纯待遇是除去生活费、房租、检查费、产费等相关代孕支出的净现金补偿待遇。”
在代孕待遇付款流程上,可谓复杂严密。据AA69爱心代孕网公布的流程显示,以7万元为例,在孕前给代孕者付现金生活费每月2000元,确定怀孕付6000元,开始生活费用需求者全包,但不再付现金生活费,怀孕5个月付12000元,怀孕8个月付52000元,其中35000元存在“代孕网”与代孕者的联名账户里,只有满月及亲子鉴定结束,交还婴儿,“代孕网”与代孕者一起前往才能提取,代孕者也才能得到最后的35000元。
记者了解到,“代孕网”的利润都从需求者收取,一般是信息费5000元+服务中介费5000元+交通食宿费2000元以上(交通食宿费起步价2000元,超过部分按实际费用凭单据由需求方承担)。“代孕网”及需求者整个过程不收取代孕志愿者任何费用。另外,“代孕网”也会声明,“收取的一切费用,均为网站成本运行费。”
同时,很多“代孕网”在需求者预定时,也要求交纳1000元定金。按“代孕网”的说法,这是为“防范垃圾记者和无良人士骗取志愿者的照片资料。”
挑战道德、伦理底线?“代孕网”面临现实难局
记者了解到,因“代孕”在我国牵涉到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方面等问题,为此,早在2001年8月1日就被国家卫生部禁止,“代孕网”的出现,必然会面临着诸多现实难局。
“代孕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最可怕的是动摇了我们社会千百年来的价值基础,不仅代孕者的法律地位很尴尬,探视、抚养、继承等民事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女性的尊严、权利和幸福也被牺牲殆尽。而且现实中,此类事件也经常会引发婚外情,甚至恶性案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社会学教授李明伟认为,“代孕行为,也会引发另外一些社会问题,比如有因医学检查不严导致疾病的传染;别有用心者通过代孕行为进行淫乱活动;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导致孩子监护权产生混乱;还有的代孕行为产生家庭不稳定因素等等。”
“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可见,婴儿按法理应该属于卵子和精子的提供者。而这个提供卵子的人最终却不能成为事实上的母亲。”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认为,“不管是从法理和伦理上去分析,代孕行为均与我们的社会背道而驰,这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的混乱,不利于代孕所生儿童的健康成长,应加以禁止。”
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反对代孕的人占大多数。“代孕严重违反伦理道德,并且也违反了婚姻的本质,同时也是对后代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北京市民王先生说,“对借腹生子这一新鲜的社会问题应尽快立法禁止,否则,若大量出现,其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对代孕也有少数人表示支持。北京宣武区的李女士则告诉记者,她结婚快6年了,没能给丈夫生出一个孩子,“这让我很痛苦,如果不影响自己的婚姻,我也情愿找一个代孕者。”
记者发现,反对者考虑更多的是代孕可能带来的问题,特别是代孕中牵涉的复杂的生命伦理问题让人担心。而支持者同情需要代孕的不孕夫妻,他们认为那些不孕夫妻有权利通过合理的渠道得到代孕服务。
当然,作为“代孕网”,也有自己的说法。记者在AA69爱心代孕网上看到其有这样的观点:代孕不但可以间接杜绝了部分贩卖、偷盗婴儿的罪恶行为。另外,也解决了收养制度上的昂贵开支、烦琐程序、漫长等待、血缘遗憾、质量缺陷等等。
法律存在空白 治理“代孕网”考验政府智慧
据了解,目前这些活跃的“代孕网”中,有的曾经被公安机关叫停过,之所以“死灰复燃”,据警方的解释是其“徘徊于法律边缘”,要经过研究之后方能进行处理。工商部门则认为“代孕网”属于中介性质,对于是否存在经营行为又无法判断,所以也无法查处。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禁止‘借腹生子’。”杜立元律师表示,“根据卫生部 2001年 8月 1日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及其他部门规章,在我国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对‘代他人生育’的技术支持在我国是不合法的,代孕网等其他非医疗机构提供代孕技术更是违法的。但对于自然人之间自愿订立的代孕合同并无相关法律加以规范,代孕所生婴儿的法律父母为谁亦无法可依,代孕完成后代理母亲、代孕需求者和婴儿的权利责任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需要尽早立法加以完善。”
“由于法律存在空白,如果放开医学代孕,那么就会引发一连串的伦理法律危机。”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学专家孙若军副教授称,“像现在完全禁止,又会将走投无路的夫妻逼到民间代孕的路上去。”
在采访中,很多人认为,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执法者不是依法执法,而是以自己的感情代替严肃的法律,以个人认识中的是非标准,混淆合法与违法的界线。现在执法者对“代孕网”执法采取慎重态度,这是法治意识的胜利,更是社会的进步。
“谨慎治理‘代孕网’,这对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比简单地查封一个网站,有其更深远的实际意义。”李明伟教授如此评价道,“尽管有人买就有人卖,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一条简单法则。但也这不能说明‘代孕网’就可以继续不明不白地存在,有关部门应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李明伟教授的观点,得到很多数人的赞同。
但是,目前有关代孕的一连串问题没有答案,面对这些新问题,面对怎样依法执法的一次生动实践,我们政府的管理机制和应对措施,应表现出怎样的理性与智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