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的世界里,我喜欢做一个被放逐的人,从一本书流亡到另一本书,让书中的一切和自己生活的视野发生融合,让阅读在自己的精神里复活作者的精神。只有打破书中的一切内容,然后在阅读者的精神废墟之上凸现一座新城,读书的价值才会体现出来。
所有的阅读首先从书开始。我对书的记忆起于1979年初。那时我刚上小学三年级,在县一中就读的表哥有一次回来,我从他的书包里发现了一本名字叫《烈火金钢》的小人书,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在我的软磨硬缠下,表哥终于答应把这本书送给我。在当时我们那个班里,除了我,再也找不到拥有小人书的孩子了,我也着实招摇了一阵子。我拿着小人书,到处炫耀,然后又小气地收起来。但是我的骄傲好象没有持续多久,这本小人书就不翼而飞了。我模糊记得,有一次到操场上做早操,我忘了带在身上,结果回教室后就再也找不到了,急得我坐在教室里嚎啕起来。这就是我最早拥有的一本书,虽然我不知道它落到了谁手里,但我对书的怀念,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我到镇上读初中后,经常与同学们一起传阅的书有《红岩》、《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东郭先生》、《鸡毛信》、《小兵张嘎》、《十五贯》、《新儿女英雄传》、《暴风骤雨》《一支驳壳枪》、《三国演义》、《沸腾的群山》……众多的人物故事,一下子将我攫入到一个广袤的精神原野。贫乏稚嫩的心宇,开始变得既兴奋,又迷惘,凭添了几分对人生和现实的思考。那时,我对书的痴迷程度真是无法形容。我家住在离学校大约两公里的地方,为节约开支,为父母减轻一些负担,除非功课特别忙,我一般中午都是要回家吃饭的。在来回的这个过程中,我形成了一个坏习惯,那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当然,乡村的公路,来往的车辆极少,这方面的危险可能会少些,但有几次,我看着看着就跌到路边的沟里,摔得鼻青脸肿,惹得我父母大怒,但我还是一直没改掉走路看书的这个坏毛病。父母曾无数次警告我,说我再走路看书,将来肯定会成为近视眼,奇怪的是,到我升学体检时我的眼睛居然还是一点五的视力。就在那条乡村公路上,我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书。
凡喜欢书的人,大概除了喜欢读书,还喜欢藏书。我也不例外。那时,看了一本好书,我总希望能拥有它,有空的时候拿出来反复咀嚼。由此,对藏书也成为我执迷不悟的钟爱。
为了得到更多的书,我发狠地读书,自觉地帮母亲做家务,带弟妹,以期获得父母的奖赏。但家里人口多,没劳力,有时连吃饭都成问题。所以,父母的奖赏是微乎其微的。
记得有一年寒假,为买上一套上下册的《欧阳海之歌》,我想尽了办法也没能如愿以偿。刚好姑爹的采石场有一批碎石等待交货,时间很紧,需要增加人手。经过我反复说服,母亲终于答应让我去,而且每天的收入可以给我用来买书。于是,每天一大早我就欢喜雀跃地赶去上工。我的任务是将炸下来的小碗大的那些石头收集起来,用撮箕抬到宽敞的场子去,让大人门用锤砸得更象鸡蛋那么大,卖给公家铺铁路。如此周而复始。刚开始还有些新鲜感,但几天下来,身上晒掉了一层皮,手上被磨出了水泡,收工回到家里,身子酸痛得只想往床上倒。母亲心痛,说什么也不让我再干这活了。第二天起来,想到一天的劳动所得能买好几本书,就又伸胳膊蹬腿地强打起精神往工地去了。那个假期,我在工地干了一个月,开学的时候,在我的小木书箱里,除了我梦寐以求的《欧阳海之歌》外,还多了《红色娘子军》、《海港》、《红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好几本我特别喜欢的书。
从此,我总想方设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自己喜欢的书。到我的书有一定数量时,每逢镇上赶集,我就选出一些我认为很好的书到镇摆书摊,扁担的一边挑着书,一边挑着几个小凳子。到镇上,我找一个平坦的空地,把地打扫干净,一张帆布铺地,近百册书覆之其上,在四周放好小凳子,就等着顾客来了。整个镇上,除我这个书摊,另外还有两家。不过,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我的书是最多的,而且也最新。那时,看一本小人书,我收费三分,看一部小说一角五分。在三个书摊中,我的价格是最低的,没多久,我的书摊生意就很红火了。有时凳子不够坐,有些人就坐在地上看。我的顾客,记得主要是一些学生模样的人,偶尔的也会有些大人。在我生意好的时候,我一天能赚六七元钱,对一个小孩来说,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啊。当然有时遇到有人偷书,我也会亏本的。有一次,最后收书摊的时候,我发现少了两部小说,一算,我当天辛苦不说,还倒贴两角钱。当时心痛的不是钱,而是自己的那两本书,这可是我的一个亲戚从昆明带给我的,我们那个县我还从来没见任何地方卖过。吃一堑,长一智。从此摆书摊时我就多了一个心眼,对那些好书盯得很紧,虽然后来也丢过书,但也没多大损失。我摆书摊赚的钱,我是完全用来买书的,所以每星期,我的书箱里总会有新书诞生。
我不是那种纯粹藏书的人,当时,我摆书摊的目的是为藏书,而藏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读书。每次增加新书,为了表明这本书是自己的而非他人的,我还在书的扉页工整地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一定要看完烂熟于心才放进书箱。
对我来说,每本书都来之不易。到我工作那年,随着我购书欲望的不断膨胀,我的书架早已臃肿不堪,也很难像以前那样随手就能取出一本要找的书了。我在床头书桌旁立了一个三层书架,将我的“藏书”一一展示在那上面。看上去虽然简陋,但它凝聚了我数年的精神追求和感情世界。有空的时候,随手抽出一本,细细品读,心里就充满了一种不可言说的温柔,在冥冥之中,总觉得书和自己有着某种牵连,在它身上,寄托了一个我莫名的向往和希望。
书读得多了,加上对生活的阅历越来越深,对社会也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就有一种想表达的冲动。从1990年开始,渐渐萌生一种写作的想法。我在大学当编辑,时间比较宽余,阅读和写作就成了我主要的生活方式。后来也陆续发表了一些,时间一长,也结集出版了几本书。
可以这么说,凡是我珍藏的书都给过我或多或少的感动。其中有几本,尤其如此。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回忆这几部书,一下子将我的灵魂推到很远的地方,好象重新走了一遍前三十年历程。第一部是《春秋战国故事》,我发现自己有阅读能力是从这套书开始的。在经过漫长的小人书阅读后,我第一次从这里跳到纯粹文字。面对每一页密密麻麻的五号铅字,发现自己能够阅读“大部头”的书了,那种感觉真是又惊奇又激动,而里面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曾让我的心灵长久的生活在先秦时代。第二部是《茨威格小说全集》,每一篇小说我都读了至少两遍以上,经常读着读着就忍不住热泪盈眶。茨威格写就的人性里极致的、淡漠的、迷惘的、遗忘的情感体验带给我少年时无数黄昏阅读的感动。第三部是《泰戈尔散文诗全集》,其中我最爱《吉檀迦利》和《飞鸟集》。我认为只有伟大而健全的灵魂才能写出如此完美的诗篇。这种阅读好似飞翔,在空灵里唯美的体验。有一段时间我把它压在枕头下,时读时新,回味无穷。
现在我已经从云南移居到北京,在一家新闻单位做编辑,漂泊他乡,就不得不把近万册书放在滇南老家。除怀念我的那些书外,我还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在老家时那种买书、读书、编书、著书、藏书的“书虫”生涯。北京是一个物欲横流的地方,俗世浮华,难免有动摇心性,败人清静的时候,但阅读还是我每天必须的功课,并不时用朱文公的《四季读书乐》勉励自己,以防意志的蜕化与消沉。
一本好书,是生活经验的认真总结,勃发出思维和感觉的原创,常常刷新着文化的纪录乃至标示出一个时代的精神高峰,它们是人类的燃点和光源。老子说绝学无忧,绝对真理!无论何时,阅读都能给我带来一种愉悦,一种美好的回忆。我相信,世界上任何黑暗,也不能阻挡优美的文字给我阅读的眼睛注入曙光。
文章引用自:http://mylingjie.nease.net/s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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