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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生气了

(2006-07-16 01:17:37)
分类: 法医生涯
  市里某医院的一位副院长,在熟人的陪同下找我反映情况。以前我和这个副院长见过两次面,没有深交,对他的情况也不太了解,只记得他是负责行政的,可能不太懂医。

  他反映,他的侄儿开车撞了一个人,原来在某医院住院三个月,后来转到了我们医院治疗,又有三个月了,当时伤得不太重,只是手受了伤,而且没有骨折,据说医生又开了三个月的住院证。他请我帮忙,不让这个病人住院了,并催他出院。

  我感觉问题大了。我们的这些医生怎么能这样呢?如此轻的伤怎么治疗这么长的时间呢?是不是他们为了创收,故意地轻伤重治?就是亲朋戚友也不能违背良心,违背职业道德。如果这样,我们单位就会声誉扫地,将给我们今后的工作带来被动。损害医院的声誉是我不能容忍的。于是,我打电话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他们告诉我,这个伤员上肢有神经损伤,现在手臂麻木,活动不灵敏,更为严重的是,他的左膝关节内损伤严重,有半月板撕裂,行走不方便。这是他从那家医院出院后,到我们这里就诊时做核磁共振才弄清楚的。

  我还了解到,病人需要施行关节镜手术,我们医院不能做,要到中心医院或者湘雅才能做这种手术,需要8000元的手术费,但肇事方至今不付钱,而病人也付不起这笔费人。

  我放心了。医生并没有乱来,而是在积极地采取措施。我向那位副院长将了解到的情况说明并解释了一番。不料那仁兄说,病人在耍赖,其理由是初诊医院并没有诊断其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如果是汽车撞的,他们当时就应该诊断清楚,否则就是漏诊,那个医院要负责,要么就是病人在医院住院时自己摔的,赖在他侄子的头上。从他的话语中可以看出,无论怎么样,他不会对此负责。

  我像对待一个没有医学知识的人一样,耐心地向他解释半月板撕裂伤形成的机理和诊断的困难。以前这种损伤,医生难以诊断,只以“关节功能紊乱”打发病人了事,现在有了核磁共振,容易诊断了,但一些医生却没有做检查意识,造成漏诊。

  后来,这位仁兄老是说这伤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要求在鉴定的时候不认定这种损伤。我感觉他有些不讲理,我告诉他,是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我们会进行分析,而且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第二天,是法医会鉴日,他闯进了鉴定室。此前我已了解清楚病人在外院的情况。事实是病人向医生反映下肢疼痛,行走不便,医生帮他照了腰椎片,有骨质增生,就认为这些症状是骨质增生引起的,没有继续做检查了。在鉴定室里,这位副院长坚持不认定是交通事故所致,这我可生气了。

  我严肃地对他说:“法医现在正在讨论,是或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鉴定书里都会有说明,请不要干涉我们的鉴定。”并叫他从鉴定室退了出去。

  是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法医自然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是容不得他人干涉的。一个副院长,想通过这种手段为侄子推卸责任,想让法医在鉴定书上做手脚,以侵害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怎不叫人生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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