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医生涯 |
“您怎么这么肯定呢?”
“有碎尸后还将衣服给死者一件一件穿上去的吗?有碎尸的凶犯不用刀子、斧子一类的器具分尸吗?有将埋了近一年的碎尸重新弄出来,移到别的地方去埋的吗?如果有,那么凶犯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疯子。”检验结果一幕幕在我的脑海中蹦了出来,我说得那么肯定。世界上就有可能存在着这样的疯子,但疯子却不可能将尸体分成这样。
“您是说尸体埋了近一年后再埋到这个沙山的吗?”
“是的。如果尸体一开始就埋在沙山,由于沙山这地方干燥无水,尸体不可能全部形成尸蜡,只有在形成尸蜡以后,被移到沙山,才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裤子上黑色的泥团证明了这一点。尸体当时是埋在潮湿的黑色的泥团中,有可能是淤泥中,比如塘、坝、河堤之类。”
这时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两个非常典型的尸蜡案件,一件是一个老太失足于粪坑,6个月后发现,全身已经完全形成了尸蜡,另一件是三个被枪杀的男子被凶犯丢弃于公路边的电信电缆坑里,被发现的时候也正好6个月,全身形成了尸蜡。对于教科书上的成人尸体全部形成尸蜡需要1年到1年半的时间一说,我表示怀疑。也许是那些教授们抄了国外书上的,这一数据不适合我国南方,实际上,书上很多数据用在我们这里都会弄错,甚至引导教条主义者走向迷茫。
我接着说:“根据我的经验,尸体全部形成尸蜡至少需要6个月以上。如果去年10月份沙山确有两堆新土,那么死者死亡时间至少是在2004年冬或者2005年春。这与死者身上的衣着情况相吻合的。”
“您说不是碎尸案,但为什么死者左臀部会有伤,正好裤子的这个部位又有刺破的痕迹呢?”也许这个疑点是大家最放心不下的。
“这地方确实有伤,但这种伤是钝物撞击形成的,明显与裤子左臀部位的刺痕不是一种类型。而且,7件裤子,只有6件有刺痕,穿在第二件的外裤却没有发现这种刺痕,所以裤子上的刺痕不是本次形成的。”
“这么说来,排除了碎尸案,那就是交通事故了?”
“要认定是交通事故,就要找到交通事故的特征性损伤。大家其实心里都明白了。死者胸部这么多的肋骨骨折,骨盆有骨折,腰椎有骨折,还有左小腿的撕脱伤与左裤腿的拖擦痕迹,这些是交通事故的特征。”
“还有那么多的反常现象怎么解释呢?比如衣服被剪开。”
“我只能提供分析思路,要证实,还得靠大家。”我很佩服侦察员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认真态度,但这些不是我能解决的范围,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调查落实,而我现在,只能作如下猜想。
“我们在平时常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一个流浪者受伤后常常得不到救治,或者被好心人送到医院后,因为没有钱,而被医院活活地丢弃在外,任其死亡(有这样的例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不予救治,任其死在医生的眼皮底下。责任心强一些的医院,对这些人也积极救治,但却因伤情过重,不治而亡。尸体是需要处理的,于是医院又拿出一些钱委托当地的某个人将尸体埋藏,至于怎么埋、埋在什么地方就不过问了。
“我们检验的死者,在伤后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当时因为穿了很多衣服,不便于救治,于是将衣服剪开(也有可能当时没有剪,死后为了穿着方便剪开也有可能),将裤子脱掉。死后,埋尸工胡乱将衣服套上,将尸体埋在一个容易形成尸蜡的环境中。
“到了2005年10月,埋尸的地方出现变故,尸体出来了,于是又有人出钱,要求将尸体埋至别处,但埋尸工在拿尸体的时候,发现尸体断了,正好两截,更好处理了。
“尸体断处正好是腰椎骨折处,这是因为尸体部分组织形成尸蜡,另一部分组织同时也在腐败,内脏部分更容易腐败,于是腐败的部分使手断离,头发脱落,尸体成两截。”
大家好像都没有了什么疑问,松了一口气。听说昨天就出动了几十名警力在进行调查。我询问调查情况,他们告诉我,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我建议继续调查:查清那段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找到抢救该人的医院,找到埋尸工等等;提取肋软骨,备做DNA,以便进行个人识别。
抬腕看了看表,都过了午饭时间很久,这时我才感觉有点饿。当地很客气,高档的饭店的桌子上,摆了两瓶五粮液。
坐在车上,我醉得直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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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尸蜡案(四)http://blog.sina.com.cn/u/55fd7fb40100059o
(全文完)
“有碎尸后还将衣服给死者一件一件穿上去的吗?有碎尸的凶犯不用刀子、斧子一类的器具分尸吗?有将埋了近一年的碎尸重新弄出来,移到别的地方去埋的吗?如果有,那么凶犯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疯子。”检验结果一幕幕在我的脑海中蹦了出来,我说得那么肯定。世界上就有可能存在着这样的疯子,但疯子却不可能将尸体分成这样。
“您是说尸体埋了近一年后再埋到这个沙山的吗?”
“是的。如果尸体一开始就埋在沙山,由于沙山这地方干燥无水,尸体不可能全部形成尸蜡,只有在形成尸蜡以后,被移到沙山,才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裤子上黑色的泥团证明了这一点。尸体当时是埋在潮湿的黑色的泥团中,有可能是淤泥中,比如塘、坝、河堤之类。”
这时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两个非常典型的尸蜡案件,一件是一个老太失足于粪坑,6个月后发现,全身已经完全形成了尸蜡,另一件是三个被枪杀的男子被凶犯丢弃于公路边的电信电缆坑里,被发现的时候也正好6个月,全身形成了尸蜡。对于教科书上的成人尸体全部形成尸蜡需要1年到1年半的时间一说,我表示怀疑。也许是那些教授们抄了国外书上的,这一数据不适合我国南方,实际上,书上很多数据用在我们这里都会弄错,甚至引导教条主义者走向迷茫。
我接着说:“根据我的经验,尸体全部形成尸蜡至少需要6个月以上。如果去年10月份沙山确有两堆新土,那么死者死亡时间至少是在2004年冬或者2005年春。这与死者身上的衣着情况相吻合的。”
“您说不是碎尸案,但为什么死者左臀部会有伤,正好裤子的这个部位又有刺破的痕迹呢?”也许这个疑点是大家最放心不下的。
“这地方确实有伤,但这种伤是钝物撞击形成的,明显与裤子左臀部位的刺痕不是一种类型。而且,7件裤子,只有6件有刺痕,穿在第二件的外裤却没有发现这种刺痕,所以裤子上的刺痕不是本次形成的。”
“这么说来,排除了碎尸案,那就是交通事故了?”
“要认定是交通事故,就要找到交通事故的特征性损伤。大家其实心里都明白了。死者胸部这么多的肋骨骨折,骨盆有骨折,腰椎有骨折,还有左小腿的撕脱伤与左裤腿的拖擦痕迹,这些是交通事故的特征。”
“还有那么多的反常现象怎么解释呢?比如衣服被剪开。”
“我只能提供分析思路,要证实,还得靠大家。”我很佩服侦察员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认真态度,但这些不是我能解决的范围,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调查落实,而我现在,只能作如下猜想。
“我们在平时常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一个流浪者受伤后常常得不到救治,或者被好心人送到医院后,因为没有钱,而被医院活活地丢弃在外,任其死亡(有这样的例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不予救治,任其死在医生的眼皮底下。责任心强一些的医院,对这些人也积极救治,但却因伤情过重,不治而亡。尸体是需要处理的,于是医院又拿出一些钱委托当地的某个人将尸体埋藏,至于怎么埋、埋在什么地方就不过问了。
“我们检验的死者,在伤后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当时因为穿了很多衣服,不便于救治,于是将衣服剪开(也有可能当时没有剪,死后为了穿着方便剪开也有可能),将裤子脱掉。死后,埋尸工胡乱将衣服套上,将尸体埋在一个容易形成尸蜡的环境中。
“到了2005年10月,埋尸的地方出现变故,尸体出来了,于是又有人出钱,要求将尸体埋至别处,但埋尸工在拿尸体的时候,发现尸体断了,正好两截,更好处理了。
“尸体断处正好是腰椎骨折处,这是因为尸体部分组织形成尸蜡,另一部分组织同时也在腐败,内脏部分更容易腐败,于是腐败的部分使手断离,头发脱落,尸体成两截。”
大家好像都没有了什么疑问,松了一口气。听说昨天就出动了几十名警力在进行调查。我询问调查情况,他们告诉我,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我建议继续调查:查清那段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找到抢救该人的医院,找到埋尸工等等;提取肋软骨,备做DNA,以便进行个人识别。
抬腕看了看表,都过了午饭时间很久,这时我才感觉有点饿。当地很客气,高档的饭店的桌子上,摆了两瓶五粮液。
坐在车上,我醉得直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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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