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做一个真正的法医

(2006-06-24 01:58:52)
分类: 我的工作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6月1日发了一篇《北京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涉嫌违法做鉴定谋利》的文章,说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接受了交警支队事故调处部门的委托,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的伤残鉴定是面向社会接受鉴定。其中有一份未被房山区人民法院认定,理由是这家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中心没有鉴定资质。文章发了这么久,网民反应并不强烈。不知何故,6月20日《湘潭晚报》却删节登载了这篇文章。

  公安系统鉴定部门在以前确实没有弄什么鉴定资质证,就是在今年3月1日以后,也因为很多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资质证,因而形成短时的真空,比如北京法医鉴定中心。非但鉴定中心没有,我相信他们刑事技术法医鉴定的资质证也可能没有及时办理。从法律角度讲,法院在这一段时间内可以不认定他们的鉴定书,律师也可以提出抗辩,但这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假如我是伤者“亢伟志”的律师,我决不会提出抗辩,如果我是肇事者的律师,我也不会提出抗辩。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书关键的是否符合实际,如果对一份符合实际的鉴定书加以否定,无非让伤者重新做一份鉴定,徒增当事人的负担。

  文章称“该法医鉴定中心每天的社会业务量巨大,各地交警支队源源不断地向该中心介绍业务。而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公安部均发文要求,侦查机关鉴定机构不得承接社会司法鉴定业务。”这一段读起来有些别扭,好像交警支队不是公安系统的,而是与公安不相干的部门,鉴定中心接受自己内部单位委托,变成了“承接社会司法鉴定业务”。

  鉴定这一块还真热门。社会鉴定机构就是那么几个人拼起来的。比如我们这里的一个司法鉴定所,退了休的几个老人,多年没有从事鉴定工作了,现在做得很红火的。

  看了看某省的司法鉴定价格表,感觉现在老百姓别去鉴定了,动不动就是几百上千的,比之原来公安的鉴定,涨了好几倍,而这些钱除了交给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司法局)一些和应付日常开支外,其余全部流进了几个鉴定人的腰包。只知道谋利的法医肯定不是好法医。

  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有些冤,但他们认了。我们现在还是做鉴定,单位的个人的资质证都有,律师或者记者们想在这方面做什么文章恐怕比较困难。

  好好地做我们的法医。不单纯做一个只知道鉴定伤情的法医,要做就做一个真正的可以破案的法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背运
后一篇:尸蜡案(三)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