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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端午节)晚上11点,刑警支队的干警贺浩波驾车经过320国道湘潭县姜畲镇棋盘村的时候,为了避让一辆摩托车,冲进路边的霄夜摊,结果当场2人死亡,3人重伤,送医院后,1人因伤过重死亡。
小贺我不认识,听说是去年通过考试录入的,原来是公安专科学校的学生。家庭条件并不太好,年龄28岁了,结婚证也打了多时,可就是因为困难没有举行婚礼。出事后,他们家拿出准备给他结婚的10万元,他的妻子也从娘家拼凑了10万元。
局领导当晚就到了现场。昨天下午4点,局里开了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情况,并且宣布了上午党委专题会议的决定:1.要求交警部门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此案;2.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贺浩波予以辞退;3.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有关赔偿工作。
贺浩波已被刑事拘留。公安局已向死者家属赔偿近60万元,医院也正在全力抢救伤者,进一步的安抚工作也在进行中。
这两天,同志们都在议论这事。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如果领导不同意借车以后,小贺不到电业局借车,就不会发生这件事;如果小贺不怕麻烦,驾驶证就不会自动注销,也不会是违法驾驶;如果行驶的时候注意交通安全,不超速,也可以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
事后诸葛亮是好当的。有些人就是不听打招呼,有明文规定的东西,做不得的,他偏要做,应该做的,他偏不去做。我们单位有这么多的人,我不禁也担心起来。下午开了会,传达了市局会议精神,另外再次强调了已有的那些纪律。
血的教训,但愿能够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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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片取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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