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1时凌晨1点20分许,公司汽车队附近。
前面的小广场边,摆了两个霄夜摊,三三两两的食客忍受着夏夜的闷热,津津有味地吃着从洞庭湖运来的老龙虾。
从这个小广场到公司汽车队有一条大约100米的公路,公路两侧没有路灯,这段路非常的黑暗,非常怕人。
这时,车队老王开车将下夜班的工人送走后,返回到车队,经过这段黑色车道,车缓缓向前驶去,雪白的灯光扫向公路两侧。突然,老王看见公路边躺着一个男子,他穿着红色上衣,一动不动。“这个醉鬼!”老王没有多加理会。几秒钟便到了车队卫门边。老王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小轿车急速驶来,不减速便在卫门边原地掉头,扬长而去。
“呸!冒失鬼!”老王心想:“今天这是怎么了?是不是见鬼了?”他将车停好,拿着手电筒,向那醉鬼走去,想看过究竟。
“起来,醉鬼,这地方黑灯瞎火的,也不怕被车压死去,也不怕拌人家的脚,摔死人去!”老王踢了踢醉鬼,但醉鬼却一动不动,衣服上全是血,把一件白衣染红。摸摸他的身体,还是热的,但没有了呼吸。
“快来人啦!死人了!”老王真的怕了,吃霄夜的人们围了过来。有人向“110”报了警。
警察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了。
死者叫朱辉,今年42岁,是钢粒厂的工人。身上中了两刀,一刀剌中心脏,是致命伤,另一刀只刺到皮肤下,不致命,两刀都是单刃剌器形成的。
朱辉的情况比较复杂,他下岗两年了,在长沙某办事处做供销员,收入并不太高。她与妻子矛盾很深,从孩子1岁起就闹,闹了12年,孩子都13岁了,原因是朱有外遇,对朱的薄情,朱妻愤愤不已,现对朱已心灰意冷。
朱辉原有一个情人叫吴华,也是本厂的,好了4、5年。到了98年,吴嫌朱长得不好,年纪又大了些,便结识了赵军。赵军身体很棒,吴很满意。只是摆脱不了朱辉。
这朱辉声称:断绝关系可以,你吴华小姐得给我3万元损失费,否则不能断绝关系。强行断绝?你就看着办吧,你还要不要脚要手?这吴小姐也很着急,便请朋友出面调停,最后以一万元成交,期限是一年之内给完。但吴小姐总是不太放心,常常携一把水果刀,以防朱辉下毒手。
赵军也常给吴华壮胆:没有的事,他不过是吓吓你,万一有事,你告诉我就是了,我保护你。
调查还证实:朱辉7月10日上午就出去了,和吴华在一起,吴看起来有些紧张。
然而,在这朱华尸体附近广场的那些食客,没有一个发现异常情况。
(2000年7月15日 白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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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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