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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矮子”之死

(2006-04-28 21:17:29)
分类: 法医生涯
    5月7日下午,一船民在湘江打鱼,发现河中有一包东西一浮一沉。“是什么好东东呢?”船民好奇地将这包东东用篙拉近,拖到岸边。此时一股恶臭刺进了他的鼻孔。

    “肯定不是什么好东东,这么臭,说不定是尸体。”船民瞧着这包用烂塑料编织袋装得鼓鼓的东西,用篙扒了扒,果不出所料,里面装的竟是一具残缺不全的男尸。

    死者穿一件草绿色的确良仿军服,蓝、白相间毛线衣,白色衬衣和白色T恤,没有裤子,一条酱红色人造革皮带,捆绑尸体的是一根铁路工人用来抬钢轨的粗麻绳。包裹尸体的是一个烂塑料编织袋,上面无明显特征和标志。在其衣口袋中,找到一张小学生习字本,上面有两行用铅笔写的字:黄庆 76300**,范钟:76303**(为保护该两家的隐私权及他们免被热情的网友所打扰,请原谅未将姓名和号码写全,原件上是完整的)。

    死者的头颅严重变形,头部有7处大小不同的创口,最大的创口12X5厘米,所有创口处颅骨均骨折而且塌陷,脑组织从创口中溢出。右大腿中下部以下缺如,皮肤肌肉断端不太整齐,断面边缘皮肤隐约可见一段挫压痕。股骨前2/3断面比较整齐,后1/3略粗糙。左小腿有一个创口,边缘比较整齐,但创腔里面却不平整。

    据法医检验,死者死于5天前,身高1.56米,60岁左右。从衣着情况和体貌来看,农民的可能性大,死于严重的颅脑损伤。

    侦察员第一步即是坐在办公室打电话:

    1、7字头是湘潭县的,但是空号;

    2、长沙也没有这两个电话。

    3、打往株洲,电话证实,纸上所写的电话号码和姓名相符。

    到株洲走访该两家,并将死者的体貌特征和衣服等给他们看,证实死者叫“刘矮子”。1999年下半年开始就住在范家。该人单身一人,主要以出卖劳力为生。曾有人牵红线,找了一个56岁的妇女同居1月左右,还照了结婚相片,但后来婚事吹了。2000年3月31日,他拿着乡亲们要他买尿素的1000多元现金走了,不知去向。

    因为刘矮子是楚某介绍来的,通过楚某,警方找到了死者的原籍:株洲县坪乡XX村。警方又马不停蹄赶去,找到该村的村支书。问及刘矮子的事,村支书只是淡淡地说:“哦,刘矮子早几天前就死了。”

    支书早就知道了?真奇怪!!
 
    (2000年8月6日 白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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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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