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移民(3):美国投资移民条件和流程
(2012-02-24 1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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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投资绿卡eb-5区域中心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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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背景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较早起步于1990
年左右,当时的美国政府对移民申请者的要求是:投资100
万美元到美国的企业参与经营管理并提供10 个人的就业机会,才符合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和要求,申请时间也在两年以上。
1993 年,美国移民局批准,在国家指定的经济特区,申请人享有“间接创造就业”的资格弹性。
2003 年2 月,EB-5 的修正案完成,该修正案由布什总统亲自审核批准。法案改“创设”为“投资”(即可以直接入股),法案接受有限股东的申辩身份(股东身份存在,即申请人可抵押担保,直接投资),同时,全职工作定义以一周工作35 小时为准,不论是谁任职。经济特区每年都有5000 个配额。
EB-5 申请要求
无经商管理背景要求
无语言、年龄要求
投资50万美金到美国政府认可地区
通过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EB-5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者递交I-526 申请表,将50万美元汇入第三方基金管理账户
2.约3—6个月后,I-526申请通过,50万美元正式开始投资
3.约8个月后,获批“有条件”绿卡,进入美国
4.登陆美国后的第21个月,递交I-829申请,等待去除“有条件”身份,3个月后获得美国正式绿卡
5.继续保持投资36个月,在第5年(即前面24个月有条件绿卡+36个月美国正式绿卡),投资金额全额退还投资者
*拿到绿卡后的5年中注满30个月,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