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威宁县女子卯申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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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威宁县女子卯申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文、图||杨远煌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炉山镇明河村新河组年轻女子经贵州省六盘水市爱之桥婚姻介绍有限公司的介绍,与湖北省洪湖市的男孩杨守佳相识,经过婚介所手机里两次线上10多分钟的交流,在婚介所两次线下10多分钟的交流便按照婚介所的套路领取了《结婚证书》。
领取《结婚证书》两天后,卯申雪随着杨守佳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杨守佳租住的地点,两人开始同居。可是刚开始同居的前3天,卯申雪拒绝与杨守佳过夫妻生活。卯申雪隐瞒了已经感染妇科霉菌病的情况,还隐瞒了与前男友所生两个小孩是剖腹产的情况。
杨守佳便起诉离婚。
威宁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6日发布《贵州省威宁县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黔0526民初6067号,准许杨守佳与卯申雪离婚,判决卯申雪自《民事判决书》生效10日内退还杨守佳25万元彩礼。卯申雪拒不执行《民事判决书》义务。威宁县人民法院已经对卯申雪执行了杨守佳的申请,对卯申雪实行了强制执行,冻结了卯申雪的银行卡。
3月24日,杨守佳通过邮政给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马法官寄出了《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纳入失信人申请书》。
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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