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2024-08-22 0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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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 |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约定以下事项。
甲方:用工方,李水清,杨远煌。
乙方:出工方,工头袁杰。
约定具体事项:
一、甲方出资一千元人民币给乙方,供乙方购买所有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
二、乙方在给甲方建筑钢构房的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办事。
三、乙方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万一突发了意外安全事情和突发了身体病情,无论是工头袁杰本人还是袁杰请来的工匠,甲方概不付任何法律责任和承担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付法律责任和承担后果。
四、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堤街处所建钢构房按照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第一时间,甲方按照每平方米
元乘以总面积的数额一次性付给乙方足额工钱。
五、乙方要保证一定的工程进度,从钢构房开始施工到完工定为15天,如遇到极特殊的情况不能开工依天数往后顺延。
本合同李水清一份,杨远煌一份,袁杰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024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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