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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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人:杨远煌,户籍地址:湖北省洪湖市,自由职业人,手机:13367165618.
被投诉机构: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请有关部门查处钟山区市场监督局的不作为行为。
事实与理由:
我和妻子今春在湖北本地人的带领下开车从湖北的家里前往六盘水市,结识了婚介服务员熊秀军和芳芳。我们是诚心诚意为儿子守佳找过日子生儿育女的对象而去,谁知后来发现上当受骗。
4月上旬,婚介服务员芳芳从微信里传给守佳一个威宁县籍女孩卯某的照片。之后,在芳芳的半包办之下,守佳与卯某从线上聊了一次之后,再被芳芳邀约到六盘水市芳芳的爱之桥婚介所与女孩线下见面聊过一次之后,芳芳便约我来到了六盘水市。4月9日,在婚介所守佳与卯某签下了《婚前协议》。我通过银行转账给爱之桥婚介公司法人代表个人账户33万元【其中8万元服务费,25万元彩礼】。
4月13日,当女孩卯某来到湖北省我们的家里之后,表现不出是到我们家里长久过日子的样子。我们反观了婚介公司的操作,发现上当受骗。
我于4月21日以《投诉:爱之桥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告知义务》将事情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到国家信访局。
4月25日,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此信访事件。
6月24日,本人手机收到了《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杨远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中“我们认为您反映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这点我不能接受。因为钟山区公安分局接到我举报到公安部的信访后,于6月11日着手调查,到6月24日还没有结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怎么能够下此结论?这不是不作为是什么?
反观守佳与女孩卯某签订的《婚前协议》本身程序就有欺诈,明确约定的男女双方父母代表签字,女孩那方就没有父母代表签字。女孩比之我们离得近多了,为什么不到婚介所签字?这不是欺诈是什么?合同外的欺诈暂且不谈,为什么说是“民事纠纷”?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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