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探讨
(2023-10-10 11:00:47)法律探讨
文||杨远煌
一
1、投资额在30万元的企业是不是微小企业?2个股东,大股东占60%,小股东占40%。不可思议的是,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没有《企业章程》。现在能不能通过投诉等方式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办《企业章程》?
2、大股东是法人代表、校长、会计、出纳。关于企业盈亏两个股东没有签订《合作协议》,没有约定利益分配,也没有约定股东上班的工资。这样子是不是大股东在法律方面可以为所欲为,可以不给小股东分红和上班的工资?
3、在没有《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由大股东一人掌控。两周年以来的时间,大股东从来没有约小股东对账,账务也没有任何的条据,没有小股东的确认和签字。小股东是公司监事,在公司一直亏损的情况下,小股东走法律程序申请公司清算时,大股东的账务是否合法?
二
1、在3个人合伙的30万元以内的公司,不是法人代表的最小股东在利益得不到保障时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2、最小股东在走法律程序申请清算时是否可以申请退还股金和要求补发上班工资?
3、小股东可不可以作为原告去起诉作为法人代表的大股东?
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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