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湖市社保局给了我回复

湖北省洪湖市社保局给了我回复
文、图||杨远煌
7月28日15:33分,湖北省洪湖市社保局的电话0716—2424339,工作人员姓陈的女同志回复了我之前给国家信访局投诉平台的投诉。
6月30日,我以《湖北省洪湖市社保局是在给小鞋我穿吗?》为题,将事情反映到了国家信访局。
7月11日,洪湖市社保局出具了电子版《受理告知书》。
昨天给予了回复,内容之这样的:
我缴纳社保金以前都是在社保局办理手续,然后到市国税局缴纳。现在改在镇邮政缴纳,是为了方便我们缴纳社保金而为。
我现在社保金的标准是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但是,在退休前需要按照事业单位的标准补缴一部分。
退休以后拿到的退休金按照事业单位标准计算。
我的档案年龄是65年04月03日,那么,我拿退休金的起始时间是2025年5月。
我的社保金缴纳的最后时间截止2025年4月。
以后不用办理退休证,凭以前办理的社保卡去领取退休金。
如果真的是这样,政策对于退休人员来说真的是便民啊。

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
后一篇:失踪的旧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