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湖北省洪湖市小港邮政储蓄所
(2023-03-31 08:15:37)告湖北省洪湖市小港邮政储蓄所
文||杨远煌
就目前我的时间来说,我是不想来写这篇文章的。主观上我也不想就苏贵萍“财产侵权案【19.5万元邮政储蓄款不翼而飞】”作进行性的报道。我计划等法院的宣判结果出来后再做报道,可是,一件事情却让我起了逆反心理,临时决定发这篇文章。
昨天【3月29日】上午,我的户籍所在地分管信访的镇委副书记打通我的手机,说是给我“做工作”,让我不要去为包括湖北省洪湖市小港农场退休职工苏贵萍的“财产侵权案”做信访的事情。我问镇委副书记,是那条法律不让我为苏贵萍“财产侵权案”做信访的事情?镇委副书记当然拿不出法律依据了。我根本不吃没有法律依据来“做工作”的那一套。
我想借这篇文章告知小港邮政储蓄所,苏贵萍“财产侵权案”的信访程序早已经结束,现已进入到司法程序。
苏贵萍“财产侵权案”在信访阶段,小港邮政储蓄“举证”说“无案”。但是,司法程序解决事情的方式和效应可不比信访程序,信访阶段的“无案”不等于司法阶段的无案。当然,不是说进入司法程序就绝对“有案”了。正告小港邮政储蓄暂时不要抱着信访程序的惯性思维来对待司法程序。一切要等到法院的宣判才能水落石出,才能分辨“有案”或者是“无案”,到那时,小港邮政才能根据法院的宣判来对外定调。
要是法院宣判“无案”,本人将实事求是的正面宣传小港邮政储蓄所,反面宣传苏贵萍。要是法院宣判“有案”,那就反面宣传小港邮政储蓄所,正面宣传苏贵萍。这样的宣传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益,希望到时候这样的宣传不要受到任何无法律依据的干扰和限制。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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