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座达人米兰·昆德拉
(2010-03-09 22: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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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最近读完的两本书,一本是昆德拉的《不朽》,一本是《美与暴烈》——三岛由纪夫传。这两个作家,无论是人还是书,都是被世人抽筋扒骨,过水榨油的研究了个透透的,就连我自己,米兰昆德拉的文学理论书都看过两大本,所以再妄论些学术理论上的东西,也只是浅薄,干脆直接扯闲篇。
2、《不朽》是真好看,真过瘾,昆德拉对人类这种动物入木三分的冷血分析,漫不经心的剥洋葱,东一下,西一下,看得我很是高兴。最乐的是说道占星术的那个章节,不仅说占星术是巨大的智慧,还提到多情的金星,好战的火星,你的天王星和太阳所成角度对你的影响BLABLABLA……,说的比我这个爱好者可是专业太多了,恐怕早几年前,我以为人的星座就是十二个的时候,都会看不懂这一章。我这才明白,原来昆德拉大大爷是个星座达人啊。
3、于是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次和慕容雪村在MSN上聊天,说起占星术来,其实根本不是占星术,只是我习惯性的问了他一句:你是什么星座的?结果当场被雪村兄劈头盖脸的教训了一通。大意是,此种不靠谱的封建迷信的连伪科学都不算的玩意,别人信也就罢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水木丁这么一个看上去还是挺明白,有点脑子的女人,怎么也搞这一套?(此处省略雪村兄表达强烈鄙视的若干字。)我当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给震惊了。听了半天,也没搞明白,我只是问问你星座嘛,大哥你要不要这样严肃哇?
4、可是人家昆德拉大爷就是星座达人呀。哼。我现在比从前更爱昆德拉大爷了。
5、很多人以为占星是告诉人,你逃脱不了你的命运。昆德拉大爷说,错,占星是告诉你某些更微妙的东西:你将逃脱不了你生命的主题。大爷还说了,我们都以为我们的生活是直线式的,一直往前走着,总有新的一段生活开始,但是其实,我们的生活是钟面式的,有时候你以为你正在你的生活中建立一种新的生活,和过去毫无联系,一切从零开始。但那是空想,你的生活总是由同样的材料,同样的砖头,同样的问题组成。你开初可能认为的“新生活”,不久会显现为过去生活的简单变异。
6、其实到不用昆德拉说,在看《不朽》之前,我就已经觉得我自己的生活,是这个样子的了,好像以三四年为一个周期,指针转了一圈,不过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后,我想我终于已经知道我生命的主题是什么了。那确实不是一根直线,而是一个钟面。有些事情回头去看,总是相似的人,相似的发生。我们以为自己干过什么新鲜的事儿,其实都是自己从前玩剩下的。改头换面的被自己从新演一遍。一点都不新鲜。
7、昆德拉的小说之所以好看,当然文学评论家们分析的种种都有道理,比如复调式的结构,戏虐的主题。但我想我个人喜欢他的一个原因,其实也是我个人会比较偏爱某些小说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好小说,要有神秘感,那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迷信和宿命。而是对生命神秘一种感知。是对神的感知。
8、我是一个泛神论者,我喜欢的小说家,都是有信仰的,未必是什么宗教,但是都信神,相信命运,有的小说说家不相信这些,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很没有神秘感。不能说他们写得不好。但是对于我来说,读起来没意思。
9、我个人是有一种迷信的,那就是一个写作的人如果不信神,不敬神,神也不会眷顾他。这道理用在各种搞艺术创作的人身上都合适。一个不信神的艺术家或者作家,也许可以获得世俗上的成功。但,永远不会得到神助。作品里不会有神的光。
10、至于“不朽”,这个词对于中国人可能有点大,其实用英语就是“TO BE REMEMBERED”,昆德拉说,每个人其实都渴望不朽,所以人们才要结婚生孩子,因为子孙可以记住自己,这是小范围的不朽。也有人图谋的是被更多的人记住,那是更大的不朽。而这更大的“不朽”,貌似只有艺术家,和政治家最容易达到。
11、这种说法我是早就看到过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姑娘为艺术家奋不顾身,因为她们想在他的笔下“不朽”
12、我在豆瓣的月亮小组里看果儿们跟乐手们上床的料,都是些挺傻的事儿,但有些“果儿”真的是自己爆的津津有味。因为搞不了艺术,就搞艺术家,也会间接的被人记住,被人关注,在很多年后还会被人提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代替了生孩子,写作,达到一种短暂的“不朽”,如果被写在歌里,自己就可以永远被传唱,所以搞公众人物比搞普通男人让这些女人更有兴趣,越有名越好,名气是一剂春药,性反倒是次要的了。
13、昆德拉写了歌德也碰到一个大果贝蒂斯夫人的事儿,这大果儿真不是一般人,相当厉害,EQ惊人,歌德,贝多芬都被她当工具用了一遍,最后成功上位不朽名人堂。歌德和她之间,为“不朽”而进行的拉锯般的心理战也相当有趣,叹为观止,到最后,夸张到贝蒂斯夫人匍匐在歌德面前,说你从我身上跨过去吧。歌德说我就是揣你一脚,骂你一句,都能成为段子,让你流传百世。结果歌德从她身边绕了过去。饶是如此,还是成了不朽的段子。后来的昆德拉大爷就感慨说,有时候这事是真真儿的由不得你,身为一个牛人,不想不朽都难。
14、我也想了想自己,是否也渴望不朽?但是觉得自己还是更像阿涅斯多一些,虽然不至于像她那样极端的把“消失”当做自己一生的追求。但若实在是每个人都选择一种认为是不朽的方式的话,我认为等我死后,一把火烧成了灰,撒在大海里。和日月山河同在,让这个世界不知道我曾经来过这里,那才是对我来说最完美的结局了。
15、昆德拉说,一个人如果选择自杀,会很容易被人记住。所以其实自杀不是在追求速朽,而是在追求不朽。其实对于一个真正想得到安宁的人来说,自杀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你可以一了百了了,但是你的家人得扛着这事一辈子,这也是于心不忍的。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就想,是啊,怎么才可以不引人注意的把自己干掉呢?这可真难啊。所以昆德拉让阿涅斯出车祸而亡了。她老公很快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的,娶了她妹妹,把她女儿给轰出家去了。虽然残忍,但我觉得阿涅斯若九泉之下有灵,会觉得这种结局挺好。她如愿以偿的得到安静和自由了,不至于在死后还被人碎碎念。谁说小说没有用?这本书看得我都不想自杀了。
16、弗朗索瓦·里卡尔的书评《阿涅斯的必死》,是我看到的关于这本书最好的书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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