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暴发户
(2009-09-17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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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小时候看《安娜·卡列宁娜》,哗啦哗啦的着急往后翻,怎么还不接吻啊?怎么没有床上戏啊?怎么就死了啊?心心念念的带着这种问题看完了这本书,可以说,基本是完全没看懂。但是有一个桥段,我读得仔细,记得也很牢,很多年后,才知道它对我的影响之深直至今天。
那也是安娜·卡列宁娜里最令人神往的桥段之一,安娜和吉娣一起参加舞会。托尔斯泰先是让吉娣出场,十八岁的无敌青春美少女,金发碧眼,穿粉色的礼服,没有一处不合身,没有一处不美丽。然而到了书中真正的女主角安娜出场的时候,她却只穿了一身朴素的黑衣,身上唯一的装饰,是在天然黑色的发髻之间别了一束紫罗兰,腰间也别了一束。就连吉娣也不由得赞叹,她总是想象着安娜穿紫衣的模样,但是今天,“看到她穿着黑色的衣裳,才发觉以前并没有真正领会到她的全部魅力。”“她的魅力在于她这个人总比她的服装更引人注目,装饰在她身上从来不引人注意,她身上钉着华丽花边的黑衣裳是不显眼的,这只是一个镜框,引人注意的是她这个人:单纯,自然,雅致,快乐而充满生气。”
结果,沃伦斯基就在这一场的舞会中彻底为安娜的魅力所折服,两个穿衣精在无意识下的PK最终以美少女的完败收场。
今年五月,62岁的汪明荃在2009年终于结束了和罗家英长达20多年的恋爱长跑,在美国注册结婚。从美国发回的结婚照上,阿姐身穿的红色旗袍,被人认出是LV的大丝巾改造而成的,旗袍上的玫瑰,是向已故的天才设计师Stephen Sprouse致敬的作品,剩下的边角料,阿姐用来给自己做了一个头箍,给罗家英做了一条领带。作为江湖中被人公认的从不会穿错衣服的老衣精,阿姐喜欢LV是尽人皆知的事情,甚至到了演唱会从头到脚都是LV的涂鸦的地步,连老公都抱怨“如果她每个月都买LV,怎么受得了呀!”。但是,喜欢归喜欢,再喜欢也是个玩意儿,是为身外之物,在阿姐六十岁生日的时候,她穿了一件自己设计的灰色LV旗袍,有人问要不要知会LV?阿姐只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用不着吧。”我的朋友黄佟佟曾在她的一篇文章里把这事儿总结的非常精辟,“LV有句潜台词,那就是:老(L)子很威(V),所以那么多富婆才会成为LV控。但是阿姐LV旗袍告诉所有人——你们很威,但老子比你们更威,这才是真正的威啊。”
相较之下,中国的时尚界各路人马也在慢慢的走到前台来,但是这气场上差得就不是一点半点了。湖南台的快乐女生请ELLE的主编晓雪做评委,雪主编每次写博客,必要在文章最后以不经意的口吻提一句,我今天穿的是什么什么牌子的什么什么衣服。有一次看一个时尚节目,点评国内一个发布会上明星的穿着,镜头一切,一个明星从车上下来,记者们哗啦一下子围上去问,你今天穿的什么啊?明星就笑眯眯的说,我穿的是ARMANI,又一个明星过来,记者们又围上去,同样的问题再问一遍,那个就回答,我今天穿的是CHANNEL的春夏最新款。这多傻啊!我当时喝的一口水就差点没喷出来,就算这些品牌很牛,但人总不能就为了这个就把自己变成了傻子吧。
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宁娜,是老牌的俄罗斯贵族的后裔,哪怕是一件朴素的黑色蕾丝边晚礼服,也是今天的高级定制级别。饶是如此,也不过是主人的一个陪衬。阿姐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出身,谈不上贵族,但当年的那一代人,就算是穷人家的女孩,也会被教育,什么也没有为人重要。安身立命的终究是自己这个人,做人要有风骨,其他的都是外物。
一个是衣不可压人,一个是人比衣威,到了我们这边,就变成了人凭衣贵,以衣贵而取人。我想如果我说现在整个中国,大多数人的所谓“时尚”的观念其实是一个暴发户的观念,肯定会得罪很多人。但是这并不是贬低,而是一个事实。十几年前,当ELLE第一个被引进中国的时候,我曾经勒紧裤腰带,每个月从仅有的一点零用钱里买它来看,而现在我几乎一本时尚杂志都不读,因为中国的时尚杂志,基本上都已经沦为了各大品牌华丽丽的广告手册,成了被各大品牌操纵的傀儡,它们不断给人们灌输的是“奢侈品就是时尚”的概念,被这样教育出来的一代人对时尚的认知就是我有好多好多的LV包包,铂金包包,再没有品位的人,搞一身行头套在身上也会自认为甚至是被周围的人认为有品位了。可是,这不叫穿衣服,这叫被衣服穿。当炫耀财富和品位成了同一件事的,没有创造性,没有自己的设计,没有独一无二的风格,只满足于把各种品牌知识倒背如流,满足于熟悉各种穿衣搭配的规范规则,然后按照这些把各类奢侈品往身上堆,有钱的越买越贵,没钱的哪怕是刷爆卡当卡奴也在所不惜,自己没有气质,没有文化,唯一的气质和文化就是身上这些品牌所赋予的气质和文化,一个人有没有底气说话,要以它手里拎什么样的包包,脚下穿的什么鞋子来论;身上的优越感,要靠身上的这些行头来支撑。你说说看,这不叫暴发户,还能叫他们什么呢?
PS:《东西》专栏,平媒勿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