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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城管”,应该赋予城管暴力执法权,对暴力对抗者

(2009-05-15 19:52:19)
标签:

城管

执法人员

暴力执法

杂谈

 我们不能因为违法者是弱势群体,就以此为理由破坏法律的严肃性,我们中国人就经常喜欢用违法的方式来保护弱势,这是不对的。
城管在舆论和媒体面前是弱势的,因为一旦一个普通人成了城管后,老百姓就不把他们当成普通人了,因为我们从小受了太多的抗争
教育,我们对权势总是有一种本能的对抗心理。这里我就有一个例子,我深入城管队伍中进行调查,切身感受到他们执法的艰难:

1.小商贩在学校门口占道经营,让汽车和行人通行非常不方便,这个时候人们会骂“城管都死哪去了”
2.小商贩在学校门口占道经营,城管执法,要求其离开,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会被拒绝,于是只有强制其离开,
此时通常都会遭到暴力反抗。于是舆论和围观人群以及媒体多数会倾向于使用暴力对抗执法人员的人,因为我们认为他们是弱势,我们
在保护弱势的时候,是不考虑法的。

案例一:

  辽宁省盘锦市某商户占道经营,导致上下学家长接送孩子非常不方便,城管多次警告无果,后决定强行将其水果摊搬到路边,并没收其撑杆等经营工具,遭到该商户使用刀具威胁。
  城管大队队长与其周旋,趁其不备,夺下刀具,几人一起将其制服按在地上,遭到激烈反抗,厮打间,媒体记者拍摄了相关图片,当地媒体对城管进行大肆渲染,围观群众对城管破口大骂。后城管大队放人后,此人继续占道经营,城管不再理会,只尽警告义务。

案例二:
  城管没有执法权,他们隶属于公安部,但是他们又不是警察,这种尴尬身份,在其执法时,有任何暴力对抗时,他们只能打110求救。
  某烧烤摊,在路边摆设烧烤摊,卫生条件极差,城管勒令不允许在路边经营烧烤,遭到烧烤摊老板娘破口大骂,城管与其理论,老板娘协服务员殴打城管队长,后经过呼救,周边巡逻城管队员加入混战,解救出城管队长,但是在解救过程中双方都有了厮打行为,后媒体和舆论倾向于“城管暴力执法”。

实际上媒体是最愚蠢的,他们为了能够骗点击率,在报道时候刻意激起民愤,实际上媒体总是从商业目的出发考虑内容,而老百姓则是动真格的。

这里我想提出一个观点,就是老百姓不要因为被执法对象是弱势群体,而偏袒其违法行为,这无论你有什么理由,都绝对是不允许的,也是不理性的。如果你说他们是弱势是被逼迫等等,那么你可以呼吁改善就业条件和状况,而不是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以及语言上鼓励暴力对抗执法人员。

如果你们哪位有兴趣,我建议各位去跟城管执法人员执一天法,你就知道帮助你们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管理一个城市,维护一个城市的整洁,需要付出多大代价,和需要背负多大压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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