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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论证向华强不是黑社会

(2014-12-24 19:58:49)
标签:

杂谈

仅需一个支点就可以从法理层面论证向华强不是黑社会。

判断是否黑社会的标准是什么?

不是人言可畏、不是人云亦云、不是妖言惑众。

仅需简单二字:证据。法理层面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这里我不妨振聋发聩公开问责传谣者,你们谁主张过?又有谁举证过?

应者寥寥或无,没有一个人向司法机关主张与举证过。香港社会是高度文明法治,只有信息闭塞的愚民才以为香港社会长期水深火热,也只有被洗脑的愚民才认为香港遍地都是黑社会,一个落后地区的愚民哪来勇气质疑香港的现代文明法治体系。

既然所有公民提不出任何主张或举证,司法机关从没出具过任何关于向华强的刑事案底、司法判决,那么以高度法治化的香港社会,有充足的法理来断定向华强不是黑社会。

在缺乏法律依据、司法支撑的情况下,污蔑向华强的一切举动已经触犯法律,只要当事人检举,传谣者分分钟把牢底坐穿。

证据呢?传播谣言者居然举不出任何一例证据来佐证向华强是否黑社会,哪怕再小的司法判决都拿不出来,既然拿不出证据,你们凭什么污蔑一个守法公民,就凭网络传谣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就凭网络实名制没贯彻到底?

真实的向华强恰恰与谣言相反,他是一个与人为善的绅士,为人处世润物无声,修身齐家德行高洁,在现实的社会关系圈里,他是公认的好朋友、好公民、好老板。

既然法理层面可以断定向华强是守法公民,再多谣言等于愚民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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