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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2 0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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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更新很多时不是个的好词。
比如,从小弟手里接过来的那台老IBM终于挂了,屏上先是出了三条线,然后四条,然后黯,然后整个黑掉了,在稿写到一半时。眯着眼眯到酸地在微光中把稿子转到U盘。从此只能用去年买了一直没怎么用的VAIO。
——然后明白:好色害死人啊!
我是个很在意长相的人(当然是别人的)。去年想换机时,先看了IBM,惊奇地发现,它居然跟我用的那台旧的一模一样!旧的CPU还是333主频的,六点四G的硬盘,当时不由大大感慨,真是:“唯有敬亭,依然此柳”。
VAIO没个性的漂亮,一时没脑子,就拎了这个回来。近两个月来,饱受此前好色之苦。一,这家伙该死的USB接口长在右边,插了一个无线网卡插了一个鼠标怎么用怎么绊事。
二,它的热出风口也在右边,而不是背后,夏天用着,居然右手不停地长痱子。
三,镜面屏的光太锐了……
这些且不说它,它去年还出了个大糗:樱樱从神农架来,拍的照片叫我帮她刻录了一张碟,结果人家回去后居然发现碟里什么都没有!此后我才发现这该死的光驱问题大大的。想换一个,时间又过了这么久,估计没保修了。在网上查了一下,居然一个光驱要一千一百多,还加三百多手工。同时惊奇地发现原来底座那四个小小的防滑的药片大小的胶垫据说要七十块一个!
古时常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但世风浇讹~~大笑,后来某某都说“最好交情相见初”了——那是人不如新,而衣服,却是旧的穿着舒服。
我怀念那个不起眼的,哑光表面的,垫腕处都磨破了的,333CPU,6.4G硬盘,64M内存的老IBM了。像麦田的守望者把小小的小孩名字前非要加一个老字。坏了后一直把它丢在二楼的,迎着落地窗,老胳膊老腿的,是闲着晒晒太阳的时侯了。
说到这儿,心里都像温暖了,竟想起等到自己有一天老去,我想穿一件穿了十年的旧亚麻衬衣,坐在地毯上,沟痕满脸,想起自己用那个333主频写文的日子……那时的太阳一定跟骨质一样疏松,那时我将老于洞澈,懒于洞澈,隔了层磨花玻璃去看这世上的风景……即然,那时目光都是老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