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译解:6.18 文质彬彬
(2011-06-13 09: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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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6.18质胜文文胜质君子文质彬彬野史礼乐人的境地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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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子曰:“质①胜文②则野③,文胜质则史④。文质彬彬⑤,然后君子。”
【注释】
①质:朴实、自然,无修饰的。
②文:文采,经过修饰的。
③野:此处指粗鲁、鄙野,缺乏文彩。
④史:言词华丽,这里有虚伪、浮夸的意思。
⑤彬彬:指文与质的配合很恰当。
【译文】
孔子说:“为人质朴而缺乏外在礼乐的修饰,就会如同野人一样粗鄙;外在礼乐的修饰过多却缺乏质朴之心,则会虚浮无本。只有质朴和外在修饰配合恰当,才能成为君子。”
【笔记】:本章描述的如同庙堂里的两人,祭拜者心中有敬却粗鄙不知礼,主持者能知繁文缛节却心中缺敬。从成为君子的角度看,既要有内心的质朴,也要有外在的修饰,而且两者都不能过,要适中。“文”,多数翻译都往“文采”上靠,但我认为,“文采”一词放在文章上比较合适,用来形容人的言辞也比较合适,但放在为人上,放在君子上并不妥,从本章的意思来看,要求的是做人内在和外在的统一、适度、适中,“质”,有点类似于隐士、道家的“一任自然”,全无约束的生活;与质朴相反的是对外在形象、言行的注重,如过分地自己的外在形象,言行的修饰,而忽视内在的修养,这些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在翻译中,加入了“礼乐”二字,虽然有点突兀,但我认为,人有两种境地,一种是独处的内心对话,一种是与人交往的外在表现,内心需要外在的规矩来约束,外在的规矩需要内心的理解为支撑,一者为质,一者为文,依己互渗,才能相得益彰,孔子崇尚礼乐制度,但也不是一味地如同其他儒者那样将繁文缛节作为职业,而是讲究内心与外在的统一。
【点评】:独处有敬,交往有礼,是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