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故里读《春秋》之十八
——“暗箭伤人”
“人肉”暗箭有时更伤人
“暗箭伤人”典出《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mao】弧[旗名]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
故事梗概:《左传·隐公十一年》记载说: 公元前712年夏,郑庄公联合了齐、鲁二诸侯,以许国(今河南许昌市)不向周天子纳贡为由欲予讨伐。郑庄公在宫殿前先检阅下以颍考叔为帅、子都为副的军队。在派发战车时,老而弥坚的颍考叔拉起战车就跑;公孙子都心高气昂,操起长戟追,只可惜刚追上大路,颍考叔早已不见了踪影,子都从此记恨在心。是年秋,郑庄公下令攻许,郑军在攻许都城时,颍考叔一马当先,率先登上了城头。子都见状心生嫉妒,心想这头筹绝对不能让老家伙先得,于是立马抽箭对准颍考叔放了一箭,只可怜如此骁勇的颍考叔连人带旗一起坠下了城墙。大将瑕叔盈以为是守城的许兵射杀了颍考叔,一怒之下从主帅手中接过大旗,纵身一跃再次登上了城墙,郑军终于攻入了许城,子都窃得了头功。郑国攻取许国后,许国被郑国“托管”。这就是“暗箭伤人”典故的由来。
“暗箭伤人”
,后来被形容为暗地里用某种手段伤害别人。有出京剧《伐子都》的里戏,说的就是这个典故。宋代邵博的《闻见后录》里,记载着一御史中丞欲发动同僚攻击某人,有人就向刘攽【bān】请教(刘攽,宋国子监直讲,著名诗人和文章大家,曾参与主编《资治通鉴》)那人是否真有什么劣迹,刘攽冷冷答道:“中司自可鸣鼓儿,老夫难为暗箭子!”因此,是刘攽首先将此典故活用。
“暗箭伤人”典故的后续的故事更具玩味。话说郑庄公为犒赏子都,更为解颍考叔之妹颍姝【shū】失兄之疼,庄公便赐嫁颍姝于子都。那个子都是像吃了苍蝇似的难受,但又不敢违抗君命,只能硬着头皮强颜欢笑允承了下来。大婚在即,子都是惶惶而不可终日。新婚之夜,颍姝举杯低眉饮泣,跪求夫君为她兄长报仇。子都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恍惚中酒杯中幻影出了颍考叔坠落城墙的悲锵,子都吓倒在地,梦呓中子都终于说出了自己暗箭伤人,颍姝爱恨狠交加……郑庄公得知子都杀害了考叔,却没有“挥泪宰马稷”的气魄,让谋臣祭【zhài】足将子都暗箭伤人的事隐而不发。祭足心想:子都君不诛其心当诛。 待子都登台拜帅时,郑庄公让祭足给子都递上一个锦囊,子都打开一看却原来竟是他射杀颍考叔的弩箭,子都的精神一下子完全彻底地崩溃了……
子都暗箭伤人,用现今的法律术语来解释,那是故意伤害致死,罪不当诛。郑庄公对他也是偏爱有加,将颍姝赐嫁于子都,是因为子都是当时郑国少女的梦中情郎,是绝对秒杀的真正的犀利哥。连孔老夫子编撰的《诗经·郑风》里都有:“山有扶苏,隰【xí】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亚圣更以一个“娇”字了得他:“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当庄公得知其暗箭伤人后之所以舍不得杀他,是因为子都也是一位难得的能征善战的将帅。只是这位能在战场上厮杀,为抢主帅头功不惜以暗箭伤人又抱得美人归的俊朗将帅英才,最终却战胜不了自己,红颜薄命是也!“阴谋者,道家之所忌也!”这也许就是南怀瑾先生所说的英雄与圣贤的区别所在吧?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原本的“暗箭”早已被网络时代的“人肉”所替代。广西来宾因烟草局长的香艳(烟)日记而窜红,几位香艳(烟)女主角不论是否应被谴责或法纪制裁,但逐一被“人肉”后,其杀伤力也不亚于暗箭伤人么!都被“人肉”了,香艳(烟)女主角还如何能完壁归赵地与丈夫在来宾“相敬如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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