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烽火台:葫芦岛连山区北安村

分类: 精彩纷呈的景物 |
连山明代辽东镇长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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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l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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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古代边防报警的两种信号,白天放烟叫“烽”,夜间举火叫“燧”。 烽火台的形状因时因地而不同,大体为方、圆两种。 烽火台的建筑早于长城,但自长城出现后,长城沿线的烽火台便与长城密切结为一体,成为长城防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的甚至就建在长城上,特别是汉代,朝廷非常重视烽火台的建筑。 烽火,也叫烽燧,是古代军情报警的一种措施,即敌人白天侵犯时就燃烟(烽),夜间来犯就点火(燧)以可见的烟气和光亮向各方与上级报警。烽火台在汉代称作烽堠(烽候)、亭燧,唐宋称作烽台,并把“烽燧”一词也引申为烽火台,明代则一般称作烟墩或墩台(西北明代墩台,大的还有御敌之功能,小的则只有?t望而无点烽火之功能)。烽火台一般相距10里左右,明代也有距离5里左右的,守台士兵发现敌人来犯时,立即于台上燃起烽火,邻台见到后依样随之,这样敌情便可迅速传递到军事中枢部门
传递方式
如果匈奴人入塞围困亭障,已来不及下亭障燔薪时,白天则举亭上蓬或加一烟,夜间举“离合苣火”。“离合苣火”是处于“虏守亭障”的紧急而特殊情况下的一种特殊信号,即几把苣火一会儿分离,一会儿又合拢。如果被围逼的亭障不能发出燔积薪的信号,距离最近的另一座烽燧应按规定照常举蓬燔薪,把信号准确传递出去。《塞上蓬火品约》还规定,如果发现所报的信号有误,则应立即“下蓬灭火”,取消所发的信号,并写成书面报告,迅速传报都尉府。若天气恶劣,或亭燧相隔过远,在“昼不见烟,夜不见火”的情况下,应立即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用加急的传递方式报送上级。有的汉简还记录了某烽燧的守备器物和生活用品,其中有报警物布蓬、布表、苣、积薪、鼓;建筑器物椎、瞄准器械“深目”,防御武器弩、枪、羊头石等。并表明当时的烽燧是由候官(候长)管理的。候官统候史,候史管燧长,负有保管装备,修葺建筑物、管理“天田”,巡视检查与及时汇报的职责,候官则向都尉负责。为了保证烽火制度的严格执行,汉代有一整套严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