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声明不关乎公事,关乎钱事!这本是极“私情”的事,若放置在明处讲,自我感觉是个小量的人。但若不讲,又要让我隐忍。长此以往,若害下什么病来,也是极划不来的事。诸位看官且为我做个见证,若有志同者,也不妨纳一个同名状!
我这个人平素喜欢交友,四海之内皆兄弟。朋友之间你来我往,总会有不少的难友,当下找上门来借钱!我有两个原则:一是量力而行,决不穷力。二是救急不救穷。以我目前的经济水平,我愿意出两千。两千块至少可以解决朋友当下一月生活问题,让他有时间另外想其他的办法。我这两千块,借款人是不用写借条的,但欢迎到时归还,不归还我也是无所谓的。但不可不见我,躲将起来,这就不够朋友了。
我是最能体会借钱难处的。记得我在湘潭读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生活费无着处了,恰逢周末,便到同城的初中曾同学哪里去借。去了之后,曾同学热情接待了我。曾同学家境好,家里给他的生活费高,出手也很阔绰。他安排我去食堂吃饭,还是肉饭。要知道我已“三月不知肉味”了。饭后还安排我去录像厅玩了一个下午。我本是借钱去的,曾同学如此热情,我竟不好意思向他开口。至到傍晚时分,我要回校了。曾同学送我至车站,我也没有勇气说出借钱二字。回来路上,我在某处下了站,慢慢地向学校走去,一阵风吹来,树叶落下来打在我的肩上,泪水也悄然地流淌下来。这或许是借钱的滋味吧!
后来,我成家立业,手上也聚了几个小钱。朋友也开始到我处借急了。有个河南的俊岭同事曾和我住在一起,也算是要好的。那时我打工,每月不过六百块。他闲赋在家,没有工作,手头上便没有钱了。我是个知趣的,便拿出半月工资周济他。俊岭到也不客气,第二天便买了一双皮鞋。我说了他两句,他还拿我抵我,你不买鞋,难道也不许我买鞋?借你的钱,日后还你就是,休要管我。日后,他便回了河南,还钱的事便没了消息。有一次,俊岭来到北京,但见得人不是我,是另一个朋友,他嘱咐朋友说,我来北京,不要让周拥军知道了。我听到后,着实伤心,并不是为了那永远不能回来的钱,而是觉得自己十分地卑微,区区几百块,就能让一个朋友抛弃自己。这便是借钱的不是了。
另一个朋友叫山药,一次他女友流产大出血,跑到我这里借钱。他可能怕我不借他,开口只要一千块。我想这怎么能够?便以自己最高限借了他两千。并告诉他,这钱不急着还,也可以不还。山药应诺着去了。后来一年之后也没了消息,不免让我思念他。山药诗写得极好,与他家境相似,我是非常看重这种“门当户对”的朋友,是非常纯洁的友谊。我便在网上联系他,给他的博客留言。他后来给我来了电话,他说这一年来,生活并不如意,拿不出钱还我,不好意思见我。我告诉他,钱不重要,不还也可以的。希望我们常联络。山药答应下来了——我便非常心慰。我觉得,借钱应该是增进朋友之间感情的,而不是在朋友之间划上鸿沟,将两人分离开来。
我这个观点,自然是有局限性。借两千块可以不还,如果借了几十万、几百万不还,那不是为骗子钻了空子吗?如果借钱超过万元,我觉得最好不借,若非借不可,还是要立下字据,最好有抵压物为好——这已经超越了朋友的界限,就得按商业规则来。真若遇到不愿还钱的,就把他告上法院。到头来也有一个凭据,或许还能追回几个钱,但友谊是如何也追寻不到从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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