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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点名了

(2006-11-26 22:29:45)
 
游戏规则:
1、被点到的人在自己的博客里回答点名人提出的问题,并且要再想出几个问题。将这几个问题传给另外7至9个人,让他们回答,还要在他们的博客上留言“你被点名了。”
2、这7至9人要在自己的博客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的题目,并且再想出几个题目传给另外7至9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但是不得回传。
3、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
4、完成游戏的人将会永远得到大家的祝福。
   
   回答几个丢丢同学让我回答的问题,我博客上的好友很少,所以就不继续下去了,但是还会认真回答的。
 
丢丢让我回答的问题:
 

1.在你眼中爱情是什么含义?

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2.如果有下辈子你选择当男人?女人?动物?

答:女人.

 

3.你希望自己永远活在哪个时代?(童年.成年.中老年.)

答:童年.

 

4.如果给你500万你会怎么去花呢?

答:给父母和亲人,让他们幸福的生活,自己去做自己喜欢的东西。

 

5.你眼中未来的社会是什么样子?

答:福利制度完善,彼此友爱,没有贫穷和犯罪的社会。

 

6.如果有死亡的一天.你会选择怎么死?

答:如果有子女,我选择自然死亡;如果没有,我选择老年的时候跟老伴一起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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