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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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套利同庆a |
分类: 操作心得 |
这段时间投机港股市场中得到些感受:计算安全边际!或者说是投资中的风险控制,获取无风险投机收入,因此而获得了相当可观的投机利益,也算是港股中的第一桶金了。回过头对待A股时似乎更多的开始考虑这一残酷现实了,其实投机机会哪都有,还发现了些值得娱乐的标的,也折腾一下:
2012.03.08
附: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按照其基金合同,长盛同庆封闭期为3年,成立于2009年5月12日,即在今年5月11日将到期,封闭期届满后,基金份额所分离的这两类基金份额将自动按转换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同时开放申购和赎回,并仍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基金在封闭期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总份额按照4:6
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同庆A”)和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同庆B”)。
在封闭期末,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同庆A 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则同庆A 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基金在优先分配同庆A 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同庆B 基金份额,则同庆B 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同庆A 基金份额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规则如下:
(1)同庆A 基金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6%,其对应收益分配金额采用单利计算,年基准收益率及收益均以基金份额的认购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在封闭期末,当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6 元时,即基金份额总收益率超过60%,则再次将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6 元的超额收益部分的10%分配予同庆A 基金份额;
(3)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同庆A 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同庆B 基金份额;
(4)在封闭期末,如本基金净资产等于或低于同庆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的总额,则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同庆A 份额后,仍存在额外未弥补的同庆A
份额本金及约定收益总额的差额,则不再进行弥补。
也就是说:只要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每份净值在2012年5月11日时不低于0.467元,则同庆A的每份净值将是1.168元(1+3×5.6%)!
截至3月7日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每份净值为:0.8688元;同庆A单位净值为 1.158元,同庆B的每份净值为 0.6760元,;同庆A的二级市场收于1.137元处于小幅折价状态。
考虑到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结构基本类似指数,那么在到5月11日的两个月内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份净值跌破0.467元的可能几乎没有(这相当于大盘跌到1290),也就意味着如果现在持有同庆A将在2个月每份净值获得3分钱赢利,绝对收益率是2.6%,相当于年化收益率是15.86%,关键是无风险套利!
注意:这里考虑的是不参与封闭转开放的过程,即在5月11日前从二级市场上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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