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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不含税收入换算成税前收入的快速计算法

(2013-08-28 15:25:24)
标签:

税率

税收

公式

不含

所得

分类: 税务知识篇

    

   百度知道中遇到这样一个提问: 明星商演要求税后12万,请问税前是多少?

      

 

当本人准备好回答内容,准备上传时,发现提问者已经采纳了答案,所以本再上传就没的意义了。

但是提问者采纳的答案又是不全面的,如果按此操作,则扣缴义务人存在税务风险。因为回答者忽视了税法中一次性收入畸高者,需要加成计算征收税款的因素。

 

正确的算法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中的公式二: 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1-税率×(1-20%)]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7000)×(1-20%)] ÷[1-40%×(1-20%)]   

            =132941.18

 

应纳税额=132941.18×40%-7000=46176.47

 

税前收入=税后收入+应纳税额=120000+46176.47=166176.47

 

 

   本人利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推导出一种将不含税收入换算为税前收入的快速计算公式:

 

即:

  税前收入=(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率

 

    换算率如下表:

数  xe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3360-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超过21000-49500元的部分

30

000

76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000

68

 

  

     例如:120000不含税收入,查上表属于“超过49500元的部分”,那么对应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直接代入上式:

   税前收入=(120000-7000)÷68%=166176.47

   应交税额=税前收入-税后收入=166176.47-120000=461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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