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看守所没有“躲猫猫”!
(2009-12-20 0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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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泰兴看守所病人家属监室李连成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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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处王文喜处长打来电话,说:“泰兴看守所有一名姓李的在押人员脑出血,病危,我去看一下。”我说:“我已知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已向姜市长和鲍所长提了要求,你去检查一下落实情况。同时,我们也要向泰州市检察院报告和省厅报告一下。”
公安部和江苏省公安厅一直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牢固树立人权观念,要求必须把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公安监管工作的核心;必须把和谐执法、人性化管理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必须把严格公正科学文明执法作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从在押人员的饮食、卫生、健康、作息、医疗、文化生活等方面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利,显示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对生病的在押人员要及时救治,予以人文关怀。所以,泰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公安监管民警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都高度重视。
早上,在局里食堂吃早饭时,我把泰兴看守所在押人员李**的病情向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戴胜利同志作了汇报,戴市长要求尽最大努力抢救病人。
当天,病人妻子来到泰兴。泰兴人民医院也请来了南京江苏省人民医院的脑科专家,诊断李**是原发性脑出血,专家向病人家属告知了病情和病因。后来,又请来苏州大学医学院的脑科专家,也诊断为原发性脑出血。
泰兴人民医院尽了全力进行救治。
江苏卫视记者采访了泰兴公安局和泰兴人民医院,观看了李**所在监室的监控录像。江苏卫视对李**的病情、病因以及泰兴公安机关和泰兴人民医院对李**的全力救治,给予了客观真实的报道。
但从12月9日起网上出现了“济南一男子泰兴遭遇‘躲猫猫’事件”等的贴子。
12月13日23时37分,经多方努力,李**终因抢救无效去世。
12月18日网上和一些报刊上又出现“济南男子客死泰兴看守所,家属提出多项质疑”等的报道。
我认真看了这些贴子和报道。
事情发生后,我曾带领泰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泰兴,认真看了案件的卷宗,还调看了监室录像,也询问了有关民警。看了卷宗后感到李**涉嫌非法经营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系被上网追逃的人员,他的同案人员已被判刑,他是被济南警方抓获的,济南警方告诉了他和他家人:他是因涉嫌犯罪被泰兴警方刑事拘留上网追逃的。他被拘留后就交待了事实,态度比较好,也配合警方工作。泰兴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去济南,把他带到泰兴,直接送到看守所羁押。看守所监控录像显示:李**羁押期间公安机关无违法行为,也未遭其他在押人员不法侵害。
网上报道:“录像显示,12月3日凌晨3点39分,李连成跑到监室的一个角落开始呕吐,这时有两名男子给他捶背,还有人给他拿衣服披上。”“几分钟后,李连成在同室在押人员的帮助下坐下休息,依然不见好转,于是报告值班民警。”“对于所看到的有限的录像,死者家属提出质疑,‘第一,李连成凌晨发病,按理说,其他人都在睡觉,为什么会有两个穿着整齐的人给他捶背?第二,警方提供的录像只有发病时的情况,那么发病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
其实,凡是看守所的在押人员都知道,那“两个穿着整齐的人”是监室的值班在押人员,夜间是两小时一班,一班两人。他们其中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当发现有人生病,就积极帮助,并及时报告值班民警。
关于发病前的录像,泰兴公安局已告知死者家属,看守所按规定保存的李连成病发前15天监控录像现由检察机关调存,如家属需要查看,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但目前家属尚未向检察机关提出该项申请。
泰兴市人民医院死亡结论为:“脑室出血,脑疝。”泰兴市检察院和泰兴市公安局都明确告知死者家属,如对死因有异议,可申请尸检,死者家属明确表态,不同意尸检。
这次李**脑出血病死,事情是清楚的,泰兴看守所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躲猫猫”。
从这件事情中看出一个现象:从今年初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发生“躲猫猫”事件后,你说的是真话,有人也会持怀疑态度。
这需要我们重建信任,提高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