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无贵贱尊卑 杀娼终究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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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9日凌晨01时26分,兴化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万永高副局长从徐州发给我一个信息:“重大嫌疑人董绪敬刚抓获,连夜押回兴化,特向纪局报告。”
在回兴化的路上,董已开始交待,一到兴化,他就把2007年5月11日夜在兴化市区杀害卖淫妇女的犯罪事实作了全部交待。至此,历经22个月的侦查工作告一段落。
2007年5月11日晚11时30分左右,兴化市昭阳镇南沧张家村一出租内发生一起杀人案,湖北省崇阳籍43岁的卖淫女张**被人杀死在出租房地上。经勘查分析,应系在卖淫嫖娼过程中发生纠纷,犯罪嫌疑人杀死张**,抢走财物。泰州市公安局和兴化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先后查证100多条线索,排除1000多人头,转战上海、浙江、湖北和本省各市,但案件侦查工作没有进展。
尽管案件侦查好久没有实质性进展,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停止工作。2009年3月12日上午,我打电话给康支队长,要他下午到姜堰市兴泰镇参加311杀人放火焚尸案的侦查,他告诉我:2007年兴化511案件侦查工作有重大进展,侦查员田小勇和他的伙伴们经过22个月的努力,现在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与徐州有关。
2009年3月12日下午,康支队长来到姜堰兴泰派出所,我们共同研究后认为此线索价值很大。我立即打电话给兴化市公安局万局长,要他和刑警大队长马上到姜堰兴泰派出所。他和刑警大队孙建国大队长来后,我们和刑警支队张支队长、康支队长一起商量了下一步工作,我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他们兴化市局领导亲自带队去徐州查证,最后开玩笑说:“祝愿你们511杀人案与这次姜堰兴泰杀人案同时破获。”万局长他们信心百倍,要求我与他们合影以示纪念。康支队长用我的照机为我们三人照了一张。
这并不是我们遇到的首例杀害卖淫女案件。2003年7月7日,海陵区东郊乡高桥村一出租房内,一名湖北籍卖淫女汪**被杀。当时,她和丈夫在夜里接到一个嫖客,她与嫖客上楼嫖宿,丈夫在楼下望风防止派出所来抓,过了好久不见动静,丈夫上楼一看发现妻子已被卡死,那个娼客杀人后从楼上跳到院外逃了。我到达现场时,那位可怜又可恨的吃软饭的丈夫正向派出所民警反映案发经过,我问房东怎么有这种靠老婆卖淫所得过日子的丈夫?周围群众告诉我:死者所在的那个乡镇笑贫不笑娼,而且有的卖淫女的丈夫还拿着老婆卖淫所得的钱出去嫖娼。我骂了句:“这种男人真是混财透顶!”。经过两天的侦查,刑警支队和开发区分局的民警从开发区一个厂里将犯罪嫌疑人排出来,迅速破了案。这也是一个嫖娼后,因嫖客没带钱发生争执,嫖客杀死卖淫妇女的案件。
2004年3月14日,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公路西侧出租房内,一个浙江省缙云籍37岁的卖淫女潘**被人用刀捅死。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工作,终于破案。这是两个泰兴燕头的犯罪嫌疑人,图谋杀人抢银行,竟然为了壮胆,而决定先杀一个卖淫女练胆量,这个潘姓妇女刚为一下子接了两个客而高兴,正在脱衣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刀下冤魂。
2004年9月21日,海陵区新高桥河北西侧一出租房内四川籍卖淫嫖女被杀,经过9个多月的侦查,于2005年7月16日破获此案,这是一起因嫖资引起纠纷,嫖客付不起嫖资,将女方勒死。
人是生而平等的!卖淫女的生命与那些走在星光大道上的影视明星的生命没有半点高贵与卑贱之分,法律一样给予同等的保护!
虽然在侦破命案的过程中,我们有的案子没有能够及时侦破,但是,我们在竭尽全力力争快侦快破的同时,做到盯案不放,不破不休,确保最终破获案件,以告慰那些屈死的亡灵!实现真正的执法为民!
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在侦破命案上,只要能把案件破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能够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即使是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