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地基基础规范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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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载力深宽修正浮容重填土超载基础最小配筋率最终沉降量 |
分类: 地基基础理论与实践 |
答复“地基基础规范中的几个问题”
——回复“中华钢结构论坛”网友“bboyzengmin”
Kingckong按:下面的内容摘录自“中华钢结构论坛”(http://okok.org/forum/viewthread.php?tid=272537&extra=page=1)
中华钢结构论坛网友“bboyzengmin”的疑问:
地基基础规范中有几个问题一直困扰多久,希望得到大家解答!
2 关于基础埋深的取值中有这一条:在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标高算起;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
3 采用锥形现浇的独立基础形式时,有无最小配筋率之说,如果是0.15%,是指依基础总高度而言吗?这样计算面积一般由最小配筋率控制,合理吗?
4 在基础设计时,往往要在说明里面写明最终沉降量是多少?这里的最终沉降量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沉降吧?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完成了部分沉降。而桩筏有限元里面计算出的沉降值应该是包括施工过程和施工后的吧
Kingckong的答复:
一、问题1
2、如果地下水位在此土层中部某个位置,γ取值取决于地下水位是否已经进入了地基土破坏的剪切滑动面范围内(这个剪切滑动面范围可以参考一些土力学、地基与基础的专著)。一般来说,如果地下水位与基础底面的距离在2~3倍基础宽度以内时,宜取浮容重;如地下水位与基础底面的距离很大,则可取天然容重。
二、问题2
2、填方整平地区是指先填方整平、后做建筑,此时填土超载对地基承载力的贡献是可以考虑;在上部结构施工完成之后再填土,则地基在承受全部荷载时填土的超载还没有加上去,所以设计时就不应该考虑填土超载对地基承载力的贡献了。
三、问题3
1、采用锥形现浇的独立基础形式时,最小配筋率是0.15%(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5.2条);
2、并非按基础总高度,而是锥形截面(也就是梯形截面)按计算最小配筋量;
3、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5.3条,当构造所需截面高度远大于承载的需求时,可以按构件截面的临界高度计算最小配筋量。
四、问题4
2、最终沉降量包括施工过程的沉降和使用过程的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