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带人同居,房东焦急无比
以高尚的理由“赖几个钱”
女房客带男生回来留宿,让房东给瞅见了。哎唷,不得了,这这这,成何体统?简直是有伤风化、是可忍熟不可忍啊!于是,房东发飙了,深夜把女房客关在门外,不让进门。警察来了,房东扬起高昂的头,义正词严、掷地有声地谴责了女房客的“伤风败俗”之举,并下令女房客立马卷铺盖走人!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听说了。当我昨天再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时,我确信,咱们南京的许多房东,真当是负责任!房子租出去了,哪能不闻不问呀?要是房客在里面从事非法的勾当,房东也要负责任的。可是,上面的这位房东,责任负得似乎有点过头了,以致让人产生了啼笑皆非的感觉。人家女房客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谈个男朋友也是很正常的事。租房子前,你又没说不准房客带朋友来住,再说,人家一没犯法、二没影响他人,作为房东,你到底着什么急、上什么火呢?人家房客又伤什么风、败什么俗呢?
走就走呗,可是,占据道德高度的房东,却扣除了女房客剩下的租金以及押金。顿时,其高尚的形象轰然倒塌,并难免让人怀疑,房东到底是在维护社会风气,还是借这个幌子赖人家几个钱?
后一篇:高中女生何以会“活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