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逼迫司机肇事
“凶手”躲在公交公司
昨天,又有两条关于公交车的新闻,见诸南京各大媒体。一条是一辆公交车行驶中“自焚”。另一条则比较滑稽,刚撞死过乘客的46路公交车,又一次出了事故,仿佛生怕别人把他们淡忘,所以经常出点事,好吸引公众的眼球,提升关注度。这次他们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跟自家人干上了:一辆46路车撞上了另一辆46路车,导致两车乘客受惊,两名乘客受伤。
不得不说的是,其中一名受伤较重的顾客,正是上次在本报发文、揭露46路公交车种种劣行的“市民记者”曾先生。不知道曾先生有没有对此举感到后悔,你看,现在人家反过来“报复”了,满车的乘客,偏偏就他被撞得血流满面,这下,曾先生该真正领教到46路车的厉害了吧?
这次的事故又是因何而起,咱们也懒得管了。面对此起彼伏的公交事故,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视觉疲劳,有没有感到麻木。是啊,不管社会舆论怎么说、怎么批,公交车就是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毛病的根源到底出在哪儿?蓦地,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一位公交车司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发的一番牢骚:“作为司机,我们也不想出事,我们也不想开快车。可是,公司里那么多条条框框,规定我们一天要跑齐多少趟,规定我们尽量减少油耗,规定我们……”司机满脸的委屈和无奈,明确无误地传递着一个信号:原来,还有同样要为事故承担责任的“凶手”,躲在相关的公交公司里,他们就是一系列惟利是图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他们就是惘顾实际情况、端坐在办公桌前整出馊主意缺德办法的某些头头脑脑们。公交事故死了人,这些人既没看见谁主动承担责任,更不用去坐牢;公交事故不管要赔多少钱,反正是集体出,这些人不用从自己的腰包掏一分钱,事后还会叫嚷着“公交老是亏本,政府赶快补贴,车票赶紧涨价!”
公交事故频发,我们别再一味指责公交车有多霸道、公交司机有多野蛮了。早一点寻根溯源吧,到幕后去找找,看看哪些人该被追究连带责任,哪些人该引咎辞职,这样,方能让公交系统真正警醒:别再对公共安全问题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了。(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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