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踢交警下身的女司机,应授予金靴奖?
前些日子,我曾跟列位看官说过一名交警被一名女子连踢下身的这么个事儿。昨天,事情有了结果。经鉴定,那名交警被踢后导致尿道外伤,构成了轻微伤。那名瞄准交警下身连施飞脚的女子,被逮捕了。
按说,这事就这么结了,可出乎预料的是,不管是在事发当地,还是网络上,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踢伤交警的那名女子,其中还不乏偏激言辞。有的说:踢的好,就是要踢,现在的交警有几个是好好做事的?整天就喜欢罚款,听说罚款他们自己还有奖金呢。有的说:齐达内一气之下撞了马特拉齐,依然被授予金球奖;同理,女司机愤怒踹交警,并来个致命一击,理应被授予金靴奖!更有人认为:官员或者执法者殴打老百姓,大多不了了之,可老百姓让执法者受了点轻伤,就要被捕,凭啥啊?
更难听的话还有很多很多。相信我们的交警听了,一定很委屈。是啊,我们能看到也能感觉到,许多交警兢兢业业,不辞劳苦,尽职尽责,但为什么群众仍然不理解呢?这怪不得别人,问题,我想就出在交警队伍中害群之马身上,他们的不良行为,败坏了交警的整体形象,有点“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感觉。以至于好的交警也被连累,背上骂名。
所以,从这一点上理解,交警们就不会委屈了。改变印象,树立形象,就要靠交警们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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