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当中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
(2008-08-20 2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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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经济学理论 |
这里所谓的行为,当然是指人的行为。准确地说,是理性人的经济行为。
理性人的行为是建立在动机之上的,不单单指经济行为,而是所有行为。如果是非理性人,则这个结论不成立(逻辑上不成立,也不可实证)。所以,《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指出,理性人意味着动机和行为的一致性。经济学既然以理性人为对象,经济学人就要首先记住理性人行为的这个最重要的特征,并且铭记于心,不要在研究的展开过程中把它抛到脑后。
人的行为,常常被解释为“选择”。这种说法基本正确,但是不算严谨。研究行为,不论是哪种行为,最好是按照行为心理学的路数进行,不必要自创一套。在行为心理学来看,行为建立在动机之上,即动机确定以后行为才可以展开,因此,是动机确定的过程中包含着“选择”,而不是行为本身包含这选择,动机确定过程是一个“决策”或者说“选择”,而行为是选择之后的事情,因此说行为是选择不妥。
行为动机形成的过程当中的“选择”,其实就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人的行为是有明确的价值取向的,这种情况心理学称之为“操作行为”,也就是行为的目的性,而不是盲目的“反应行为”。也就是说,人只会从事在他自己看来对其有利的行为,这个“利”就是他的目的,而不会从事在他看来对其有害的行为——一言以蔽之:理性人是趋利避害的,而且这个“利”或“害”是以其自身的价值观念所做的价值判断而言的,不是普世的价值观(当然可以有重合)。
这样一说大家就应该明白了,只要承认“经济是理性人的一种行为”,只要知道行为是基于动机的,只要知道动机的确立是基于价值判断的,就知道,经济学其实从根本上就是研究“好(利)还是坏(害)”的,即研究“价值判断”问题的。
学术上现在对研究“是什么”这类问题的学科称为“科学”,即科学是搞事实判断的。而将研究“好与坏”这类问题的学科归为研究价值判断的,这是和搞科学(事实判断)是有明确区分的。
因此,基于上述简单论述,经济学人以后不必自称经济学是科学云云,不论当前其数学时装是如何华丽前卫(何况其中很多是伪数学噱头而非数学应用)。
理解到经济学其实就是研究价值判断的,这十分重要。但是在此基础上同样重要的还有两点。第一,要知道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重要差距在哪里,不要把主观的价值判断和客观的事实判断搅合在一起了。这就是说,不要犯违背“休谟法则”的错误。
第二,事实判断是客观的,因此有一个判断的准确性问题,即对与错的问题,而价值判断是主观的,其依据是判断者自己的价值观和认识水平,没有可供判断的客观标准,因此,其实际上是没有对与错之分的。一个人因为自主自由而被看作是理性,不能够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给他人,用自己的价值判断取代他人的价值判断。这一点在《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当中被表达为“价值中性”,即事物本身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属于事物自身的“价值”。价值中性恰恰是价值主观性的最直接的结果。
经济是理性人的经济行为的集合(《西方经济学的终结》语),经济现象当中最重要的现象就是“价格”。既然经济学从根本上就是研究“价值判断”的,那么可以推知,“价格”现象其实也是价值判断范畴的东西。
虽说“价格”是最最重要的经济现象,但是,可笑的是经济学人一直都不知道价格是什么,连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义都不曾给出,这意味着,传统的经济学一直都在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给出的价格的最确切的定义:价格就是两种商品所交换的比例。作为两个可以提供到市场上的数量,购买量(所谓的需求)和让渡的量(所谓供给)都是存量(即所谓的“时点数”),而不是现代经济学所谓的“流量”(即时段数)。我无须举出例子来佐证这个定义的普适性了,如果读者能够找到一个不符合“价格就是交换比例”这个定义的“价格”出来,《西方经济学的终结》这本书你可以直接丢进垃圾箱里了。但是如果你找不到,你手头的传统的经济学书籍你都可以丢进垃圾箱了。
既然作为两个时点数的“比例”,按照变量逻辑,价格当然也就是一个时点数,即存量。因此,大家在市场上看到的商品价格是随时而变的;大家看到的商品报价单是有时效的;大家在证券交易所的屏幕上看到的价格曲线都是对时间横坐标做出的,而不是对某个时段做出的。
既然价格是两个数的“比例”,也就有了哪一个数做分子、哪一个数做分母的问题。不用说大家都能整明白:这个选择是人为的、任意的、没有标准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家都知道,有的商家的价格表上写着“2元/斤”,有的商家的价格牌上写着“5斤/10元”,两种写法分子分母正好颠倒,但是没有人说哪一个写错了。
既然两种写法都对,经济学人就应该知道,价格其实是无所谓高或者低的问题的,准确的说,价格的变动无所谓“好或者坏”的问题。这一点同样非常重要——价格作为最重要的经济现象,经济学又是研究好和坏这种价值判断问题的,怎么又说价格无所谓高(低)好还是坏?这惟一的解释就是“价值判断是主观性的”和“价值中性论”。
“理性人”不是针对交换的某一方而言的,而是针对交换双方而言的,即交换双方都是理性人。理性人之所以被称为“理性”,就是因为其“自主”、“自由”,那么,交换双方的理性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交换的自由,意味着交换的平等。
我们把理性人的这种行为的自主性考虑进来,就应该知道,价格作为交换的比例,是两个理性人自主、自由协商的结果(不论他们协商时各自的依据是什么),因此,任何一宗交换,都对交换双方是公平合理的。任何对价格的说三道四,都意味着否认了交换者的理性人角色,意味着对交换的公平性、自愿性的否认。
也正因为对理性人概念的严格遵从,也正因为对交换平等性的承认,所以,市场上是处处均衡的,而对所谓非均衡的研究,实际上从根本上偏离了“理性人”公理。
这样一来我们就应该知道,什么粮价高了不好、什么油价高企妨碍经济发展、什么通货膨胀或者滞涨有害民生等等,都不是经济人的学术语言,更不可能是经济学的学术结论,而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诉求——只是站在交换双方某一方的利益立场上的一种政治诉求!请问:哪一件商品不是人类制造?哪一个商品生产者希望商品一文不值?哪一个交换者希望自己让渡出去的东西贱若泥沙?既然在商品经济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是商品生产者(包括自己的劳务),怎么还会有对价格的是非议论?站在两个平等自主的交换者之间的研究者来说,经济学人该为哪一方说话?如果经济学人真的为其中一方说话,究竟是在做学问?还是搞政治呢?
经济学自称有“规范的”和“实证的”两个部分,但是,在“理性人”这个概念之下,这两个方面都难以为继。
在“规范”方面来说,理性人自主自觉,不需要从外界对其行为进行所谓的“规范”,一旦对理性人的行为(不谈所谓的违法行为,那属于法律问题,不是经济学问题)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就意味着说三道四者处于理性裁判地位而被评判者有非理性的成分了。因此,强调理性人概念的经济学就不能替理性人“做主”,因此经济学既不需要研究“为谁生产”也不需要研究“生产什么”(这是一个重复,知道了为谁生产,自然会知道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更不需要研究“如何生产”——理性人自己会完美解决这些问题的。
在“实证”方面——经济学要“证”什么?替厂商研究如何赚钱?还是替居民研究如何提高劳务所得?如果认定厂商和居民都是理性人,他们自己会就商品和劳务之间的交换比例达成一致意见,经济学无须越俎代庖。而所谓的实证的宏观经济政策,无一例外的是在社会各阶层之间搞利益平衡,换句话说,是政治而非经济。
如果有把经济学当作对象的学科——经济学学,它的结论就是:规范的微观经济学基本是多余的,而实证的宏观经济学就是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