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我国就已成为世界上残疾人数量最多的国家,而对他们的关爱,我们做得始终不够。
在今年“3•15”时,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提出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虽然这个责任更多强调的是企业对全体消费者的责任,但是我想,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强调企业对残疾人群体的社会责任也是十分必须和必要的。
对残疾人的关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必要环节,但这种关爱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同情、不歧视、救济帮助这些较浅的层面上,而是应该从各行业、各领域中体现和谐社会的优越性,在教育、医疗、通信、就业、交通等各领域切实推动所有帮助残疾人的行动。这种帮助不仅仅是帮助他们生存,更是要帮助他们生活,这就意味着残疾人群体应和普通人一样,享受他们所应享受到的一切人权要素。
那么,对于通信行业而言,如何满足残疾人群体正常的通信需求,同时从他们的特殊需要出发,提供更加独特、方便和安全的通信服务就是其应承担的责任。
可喜的是,国际电信联盟(ITU)将今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的主题定为“让信息通信技术惠及残疾人(ConnectingPeoplewithDisabilities:ICT
Opportunities for
All)”,这充分体现出国际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重视。
在关于今年主题的说明中,ITU表示,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敦促各国在其国家信息化战略中关注边缘群体,特别是残疾人;鼓励各国设计和生产相关的ICT设备,提供相应服务,满足残疾人对通用设计原则和使用辅助技术的需求。ITU《多哈行动计划》也号召各国促进提供普遍的、无处不在的、平等的和价格可承受的服务,开展包括残疾人在内的ICT能力建设,以确保弥合数字鸿沟,促进社会福祉共享。
我想这可以说是给了通信行业一个行动纲领,指导通信行业更好地关爱残疾人群体。但是,作为全球残疾人数量最多的国家,我们所面临的困难也是最多的,我们必须比别的国家做更多的事情,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来制订我国自己的关爱残疾人的信息化战略。
个人认为,在推动信息化助残上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出台信息化助残战略规划。当前,我国已经在基本生存保障、社会福利、教育和就业等多个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扶持政策。目前,我国在残疾人信息使用方面还没有明确的策略,还需要政府整体考虑。当然,在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框架下,相信这一问题不会被忽视。
二、加大社会公益的支持力度。当前,社会公益活动仍然是我国为弱势群体付出关爱的主要途径,企业和个人对社会公益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提升。因此,对于广大通信企业而言,应该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同时,通信企业应在助残形式上进行更多的创新,比如可以解决部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资助残疾人享受正常教育,以信息技术解决残疾人看病难问题等。
三、加大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倾斜。残疾人群体同样有享受各种通信服务的权力,但是由于各种特殊性,很多正常人使用的服务并不适合他们。因此,通信企业应为他们提供特殊服务,包括一些特殊的终端、特殊的设计、特殊的业务等。在这方面,政府应给予足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而不能把这种特殊服务只看成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否则就失去了助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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