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没有见报的稿子。
第二天,也就是鄱阳警方发布通告称后妈并未毒打小慧的当天。相关部门发通知,禁止再对小慧做相关报道。
至于小慧案,到底真相是什么,正如一位同行所说,只有2个人知道:小慧,小慧后妈。
《鄱阳6龄童疑被后妈打断脊椎》追踪:
“丁香小慧案”疑为网络炒作
文、图/本报记者刘刚、廖世杰
核心提示:一周前,一则始发新浪论坛题为《6岁女孩被后妈毒打得脊椎断裂、口中喷血》的网帖,搅动赣鄱大地。之后的这周,赣东北鄱阳县城一个名叫“丁香小慧”的6岁女孩的命运,成了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牵动着亿万读者的神经。全国各大网站、知名论坛纷纷转载,包括报纸、电视在内的传统媒体陆续跟进,点击、评论、跟帖数以万计。但随着各大媒体调查报道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网民、读者开始对“后妈毒打小孩”产生质疑,网络民意也从最初一边倒声讨小慧后妈向质疑发展。
鄱阳警方表示,若最后的调查结果与首发网帖大相径庭,将追究始作俑者法律责任。评论人士则指出,“史上最毒后妈再次见证网络暴力”。
小慧出现瘀伤后的37个昼夜
7月23日,上海瑞金医院,专家对小慧进行第二次会诊,结果显示,病情有所缓解,但仍未脱离危险期。这天,离这个来自江西鄱阳的6龄患儿发现全身瘀伤,整整过去37天。小慧的病因和伤势,随着媒体的介入,被推到风口浪尖,成为舆论中心。
最早发现小慧瘀伤,是30岁的陈彩诗,她是小慧的后妈,与丁胜民“走到一起”仅七八个月。陈彩诗回忆,6月17日,她帮小慧洗澡,发现小孩身上很多伤痕,被告知“是摔跤造成的”。随后,陈彩诗把这一情况告诉了小慧的父亲丁胜民,丁在后来很多场合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小慧的伤是自己摔的”。
但这一说法,遭到包括小慧二姨父丘永在在内的许多亲属的质疑。6月19日,也就是陈彩诗自称发现小慧伤痕的第二天,小慧到二伯家过节,被亲属发现全身青紫色伤痕,“鼻子、嘴巴、耳朵、双腿都在流血,小便也有血”。
这一幕,随后被住在鄱阳县爱心敬老院的奶奶严菊娜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看在眼里。“小慧说,伤是被后妈打的,但我们谁都没有亲眼看见。”7月20日,小慧奶奶严菊娜告诉记者。
6月21日7时,小慧突然吐血不止,9时,被姨和姨父送往鄱阳县人民医院治疗。据称,“送到医院后,小慧当即被下病危通知书”,本报记者7月21日欲就当时病情向鄱阳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求证,遭对方婉拒。到6月30日,小慧一直在鄱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从鄱阳县公安局获悉,小慧被送医过程中,亲属向警方报案。6月25日,由鄱阳警方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结果显示,“小孩躯体和肢体大面积软组织损伤系他人外力作用直接形成,为钝性物体形成,根据医院资料结合检验,起消化道出血,与外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构成轻伤”。随后,警方对小慧作了询问笔录,“小慧称被后妈打伤,但小孩仅6岁,他的说法只能作为线索,不能作为证据”。
记者结合自身调查以及鄱阳县委宣传部的情况通报获悉,早在6月22日,鄱阳当地媒体已就此事进行采访,稿件于6月25日以整版的形式刊发在《上饶晚报·鄱阳湖新闻》。7月23日,记者欲与当时进行报道的记者联系,但对方表示不愿接受采访。记者在这份见报稿上看到,“孩子受伤的人为因素非常大”、“我不相信我现在的老婆会打小慧”、“谁也没有亲眼见她打过小慧”、“老师说小孩和父母的关系很好”、“‘新妈妈’说没有虐待过小慧”等字眼出现在稿件的小标题中,非常显眼。6月底,小慧的遭遇被鄱阳当地电视台报道。
6月30日,小慧病情恶化,被120急救车从鄱阳县人民医院急转南昌江西省儿童医院,“当即被送进急诊抢救室,医院下发病危通知单”。7月9日,小慧父亲以经济条件不允许为由,将其接回鄱阳家中。记者从江西省儿童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上看到,小慧的病情诊断有3项,分别是“消化道出血”、“骨髓损伤并截瘫”及“血友病”。
其间,家属曾在7月4日送小慧去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扫描腰椎。包括姨父丘永在在内的多名家属根据此检验报告,称“小慧6块脊椎被后妈打断”。但记者在这份“MRI报告单”上发现,临床诊断为脊髓损伤,“腰椎生理弯曲变直,各椎体高度、信号未见异常”。7月21日,上海瑞金医院的初步诊断结果显示,小慧的脊椎存在严重病变,但并无骨折迹象,并非如网友帖子中所称的“小慧背部六块脊椎骨头基本被打断”。
7月10日,小慧被其父送回鄱阳老家修养,但由于出院时小慧病情并未治愈,回家后一直卧病在床,直至7月19日,病情出现极具恶化。据媒体此前报道,7月19日上午8时,小慧出现呼吸衰竭被送入鄱阳县人民医院急救室。当晚10时50分,因病情持续恶化,小慧被急送南昌江西省儿童医院,但由于医疗条件有限,又于20日凌晨1时急送上海瑞金医院。目前,小慧正在上海瑞金医院接受救治。
躺在病床上的小慧或许不知,她的遭遇正受到全国上下的关注,一场“后妈虐童”的争议也愈演愈烈。小慧的病情正在接受紧张施治,而关于此事的真相,也随着媒体的调查深入,逐渐浮出水面。
言论从一边倒谴责后妈
转向“说声对不起”
“是不是人呀!这个后妈简直就是一畜生,谁袒护她谁不得好死……太气愤了!”7月17日17时12分,一个名为“初爱1314”的网友在看完一则帖子后,留下了这样一段评论。除此之外,“让人心寒,令人发指”、“太没人性了”、“灭绝人性,丧尽天良,这种禽兽不如的家伙应该枪毙一万次”、“一定要严惩凶手”、“要发网上通缉令,让这个后妈不能出门!”等评论显示出网友的气愤。
网友们的气愤,来自一则题为《6岁女孩被后妈毒打得脊椎断裂、口中喷血》帖子,根据记者掌握的材料,无法求证这是否是最早上传的帖子,但却是引用频率最高的帖子。这则网帖是一名叫“vera_19851118”的网友,于7月17日11时32分发表在新浪论坛,该网友贴出多张小慧受伤、吐血的照片,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并言之凿凿,“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
记者发现,这名发帖网友的账号是在7月16日申请的,其上传的图片和文字,绝大部分来自于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的视屏截图。帖子文末留下了小慧亲生母亲的手机号码,并呼吁积极给小慧维权,“打电话或者捐款给丁香小慧的亲生母亲,多少不限,100两百块都行”。该网友跟踪披露小慧遭后妈虐打事件的全过程,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巨大关注和对虐待孩子的强烈愤慨。
评论人士称,“许多人误将这几幅图片当成了全部的真实,而论坛的‘广场效应’也使许多人在人山人海的包围中失去了方向感”。谁也没有料到,这则题为《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的帖子会迅速占据各大门户网站、知名论坛的显要位置,跟帖、回复、点击率数以万计。有评论指出,几张图片激起的愤怒与泪水,至少“证明中国社会的道德与良知的底线仍在”。
由于巨大网络民意的一边倒,小慧的后妈陈彩诗正遭受千夫指万人骂。很快,在7月19日凌晨,也就是帖子上传论坛不到48小时,题为《网帖曝史上最恶毒后妈
女儿六块脊椎被打断》以新闻形式出现在各大网站。
19日,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多路本省及外省媒体记者纷纷赶往鄱阳,对“后妈虐童”事件进行调查,从7月20日开始,包括大江网、东方网、新浪、QQ等在内的新闻网站纷纷开出专题,对鄱阳“丁香小慧案”作全方位的关注。各路记者的到来,使包括后妈陈彩诗在内的很多人感觉到“压力很大”,“丁香小慧案”的办案民警称,“陈曾有自杀倾向”,民警本人也坦诚,“压力大,每天需向领导及时汇报进展”。
随着媒体调查报道的深入,一些与网络帖子大相径庭的情况开始占据报纸版面,尤其是7月21日下午,作为核心当事人之一的小慧后妈陈彩诗,在记者采访时,跪地泣诉蒙冤,令网络言论由对后妈谴责的一边倒的形式开始出现变化。
评论人士指出,“小慧‘后妈’在接受采访时跪求媒体为自己洗冤,表明自己对孩子一向很好;小慧的主治医生也澄清小慧确诊患了血友病,吐血和身上出现淤青是血友病的常见症状;21日的专家会诊同样表明,小慧没有如媒体所报道的被打骨折迹象;从女孩的父亲、周围的邻居到当地警方的证词,几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切不幸是后妈所为。‘史上最恶毒的后妈’的帖子像是给网民开了一个玩笑。”有网友开始留言,“或许应该向这个后妈道歉”。
7月21日,网络上惊现一自称为最新内幕的帖子,帖子里称:朋友说,其实6岁女孩并没有遭到后母的毒打,是因为女孩得病家庭困难治不起病,经人介绍认识了我这个朋友,我这个朋友说想通过网络炒作达到效果,但是单一炒作小女孩得病肯定达不到效果,只有制造一系列的谜团,网友们才会关注关心。我的朋友在几天的时间里就酝酿出了“6岁女孩被打事件”,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越来越多的网友和读者开始质疑:“后妈虐童”事件,完全是想通过网络利用网友的同情心进行炒作。至于炒作的目的,不得而知,但至少事实表面,越来越多的网友或读者积极向小慧捐款,鄱阳县政府也派出一个副县级领导送去3万元慰问金。
鄱阳警方:
2日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真相
那么,“丁香小慧”一案是否真如帖子中所说,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坊间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这也许是一场有预谋、有组织策划的网络炒作。7月21日,记者在鄱阳采访时,当地一位政府官员表示,如果这是一场“有预谋炒作的骗局”的话,鄱阳警方将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寻找到网络始作俑者,并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月23日,本报记者致电鄱阳县公安局政工科胡科长询问案件最新进展,胡科长告诉记者,此案在最近两天内,最终会有一个结果,适时鄱阳县公安局将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事实的真相。记者进一步提出“如果证实这是一场有预谋炒作的骗局,鄱阳警方是否将会追究网络首发帖人的法律责任?”胡科长表示,届时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门会给出一个答案。
律师说法:
虚构事实侵犯他人名誉将担责
“如果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证明,这是一场有预谋炒作骗局的话,当事后妈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向始作俑者依法提出索赔。”7月23日下午,法学副教授、江西赣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熊延生律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因为如果网帖内容有故意虚构的事实,情节较为严重、手段较为恶劣,那么就对当事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侵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精神索赔。
不过熊律师进一步提出,分清楚网络炒作人的利益点非常重要,“网络发帖炒作的人是不是利益接受人?如果不是,那发帖炒作者和利益接受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委托或者是共谋关系。”如果说,利益接受者或者其亲属事先知道事情真相,自己发帖或者委托他人发帖,故意虚构事实来博取社会同情心,那就涉嫌欺诈。
另外,首发帖者在主观上有直接故意虚构事实的成分,就涉嫌诽谤,受害者根据自己受侵害的程度,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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