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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千万不要忘了写“汇款人地址”!

(2006-12-10 11:47:10)
分类: 路上的故事
    9日,星期六,9点过吧,人还窝在被窝里,手机铃声响起。
    开场白是在对方的感谢声中开始的。
    “刘记者,我除了向你说声感谢,都不晓得用什么词语形容我的心情。”打电话来的是一名江西丰城农村来南昌打工的妇女。妇女姓李,在南昌一家服装厂打工,一个月400块钱。事情并不严重。
    7日,我接到对方打来的求助电话。称自己一年多存下来的6150元积蓄,10月从邮局汇款回家,谁知道,家里非但没有收到这笔钱,在随后的查询过程中,发现这笔钱竟被另外一个“同名”的人冒领了,先后几次找到邮政局,对方均不理睬,无奈之下,想到了跟报社打电话求助。
    汇款被人冒领,邮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也是这名妇女的过失,给别人盗领创造了机会。在李提供的汇款凭证上,记者看到,对方连起码的汇款人地址都没有详细写,仅留下四个字:“江西南昌”——万一汇款单被打回邮局,这将是笔无人认领的汇款,因为,就算邮局想退回“汇款人”,也不知道往哪退,退给谁。
    尽管当天下午邮政局办公室负责人一再表示,“具体情况得等警方破案才好说”,但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了解到打回来的汇款被人冒领,可能性不外乎有二,一是汇款人故意为之,再就是邮政局内部工作人员勾结他人为之。
    李打电话谢我,是因为邮政局当事营业员答应和她“私了”,给付“冒领”总额的80%。李说,要不是记者出面,她还不知道这笔钱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尽快平白无故少了一千多块钱。
    算是一个教训吧,只是这笔“学费”太昂贵了!当初,李寄钱回家的时候,竟然连汇款人的地址都没写,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根本就不知道要写,我相信她说的不知道——今后,我想,她再寄钱,肯定会把什么都写好。不过,谁知道她还对这个邮局有没有信心呢?!
 
6150元汇款被同名人冒领
南昌警方已立案侦查
 
 
              李志琴十分纳闷,取走钱的人与自己的身份证号并不一样
                     
  本报讯实习生程丽霞、记者刘刚摄影报道: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原本希望通过邮局能汇回老家,谁知家人非但没有收到,汇款还被他人冒领。7日,从丰城市到南昌务工的李志琴向记者反映了这件窝心事。
  据李志琴介绍,她在南昌一家服装厂做工,每月400元的工资。今年10月8日下午,她花50元手续费,在南昌市邮政局广场支局办理了汇款手续,给在老家丰城袁渡镇罗湾村的父亲李忠孝寄去了6150元,这些钱是她辛辛苦苦存了一年多的血汗钱。
  “钱寄回去后,我父亲并未收到。”李志琴说,半个月后,她给家里打电话询问是否收到汇款,她父亲给的答复却是没有。11月初,李志琴到广场邮政支局查询,被营业员告知汇款已有人领取。听邮政局这么一说,李志琴吓了一大跳,父亲没有收到汇款,自己也没有拿到这笔钱,钱被谁取走了呢?
  随后,李要求邮政局打出了详单。记者在这份“中国邮政电子汇兑系统”详单上看到,这笔汇款寄到丰城去后又退回了南昌,并于10月26日被一个叫“李志琴”的人领取,但李志琴称对方的身份证号与自己的并不相同。“我并未领走这笔钱。”李志琴找到广场邮政支局,对方建议她去派出所报案。
  7日下午,广场邮政支局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李的汇款确实已被人领走,但由于李的汇款单上并未留下汇款人详细地址,目前尚不能明确是谁的责任,要等到警方调查清楚后才能答复。
  目前,南昌市公安局广场派出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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