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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孝的“埋儿奉母”,原本是“公害”广告

(2014-10-27 08:59:13)
标签:

育儿

  
愚孝的“埋儿奉母”,原本是“公害”广告
文/严辉文
  

 

 

最近,安徽省六安市出现了一则叫做“郭巨埋儿”的街头公益广告,当地市民称被吓坏了,网友说,这是怂恿犯罪,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记者采访发现,这正是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所制作的一批街头公益广告。(见10月27日《云南信息报》)

 

显然,“二十四孝”故事是封建时代为了宣扬孝道而专门整理的。作为我国封建时代历史叙事的某种特色恰恰是,如此这般的专门整理,出于特别的目的,就难免有些人为“拔高”、添油加醋,甚至于造假作假、有悖常理之处。

 

众所周知,鲁迅先生就曾专门撰文驳斥过“二十四孝”中某些愚孝的行为,他的文章中重点批评了“老莱娱亲”的荒唐和“郭巨埋儿”的怪诞。事实上,鲁迅先生更是清醒地质疑过“郭巨埋儿”人为造假的可能——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假也造得太奇怪了。才生的孩子说成是三岁,富家改成是贫家,大概是为了说明分母食、抢母食的“危害性”吧。结尾虽然照例充满喜剧效果,但还是不免令人捏了一把汗。假如挖坑埋儿时,没有天赐其便地得到一坛子黄金,岂不白赔了儿子的性命?生了儿子天生是要吃饭的,而埋掉儿子竟能挖到黄金,那简直比买彩票中大奖要难得多。况且古人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撇开人道、人性且不说,撇开埋了儿能不能救母且不说,这首先又算是一种不孝之举,把埋儿作为孝的典型进行宣传,本身就不通之至了。

 

所以鲁迅先生在批评这则故事造假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其不能公益反而“公害”的恶果——“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如今有关部门为什么还会推出如此严重的“公害”内容为公益广告呢?如今这广告虽然已经撤换,但是其能够顺利出来,甚至于还有些人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埋儿奉母是教人们讲孝道,而不是真的把儿子活埋”。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愚孝的“公害”广告背后,至少表明一些人身上有一种对于传统文化,对于所谓国学存在着食古不化式的愚忠。我们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我们的时代也需要学习前人和古人优秀的精神产品。从总体上看,学习国学终是好事,既有利于传承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又有利于在对传统文明吸纳利用的基础上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转型。

 

但这个过程必然意味着,真正的国学是开放的且面向未来的,是一种历史审美而不是嗜痂式的审丑,应该是一种批判地继承,绝不是不顾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盘接收,更不是不允许反思和质疑,否则就难免走偏。不仅如此,反而可能让有些人打着国学的旗号,行“伪国学”之实。比如,一些所谓的天价国学班、个别倡导“女德”不成反倒以培养女奴为己任的所谓女学班,恰是在所谓国学热中变怪杂出的典型。


  1027 红网 > 红辣椒频道:http://hlj.rednet.cn/c/2014/10/27/35035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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