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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忠诚会不会躲在协议后面打盹

(2014-09-22 0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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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忠诚协议:忠诚会不会躲在协议后面打盹


严辉文


 

导演王全安嫖娼事件后,婚姻忠诚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鉴于不少人对“婚姻安全”产生了忧虑,最近,武汉一律师事务所别出心裁,竟推出一个《夫妻忠诚协议》模板,试图在束缚住一些人的“花心”的同时,也给对未来漫长婚姻之路不大放心者一些安慰。(见921日人民网)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忠诚协议都约定些什么?这个模板对夫妻之间不忠行为进行了详细约定。除了卖淫嫖娼、养小三以及通奸、重婚、私生子外,与异性的非正常交往行为也被视为不忠。比如:“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类如接吻、爱抚等”、“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 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地存在通讯联系,无法给予合理解释”、“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劝阻过一次不悔改的”。

 

而违背忠诚后果似乎也是很严重的,比如“出轨就离婚”, “离婚后孩子归我,你付抚养费”,“不忠诚就净身出户” 等等。

 

婚姻忠诚协议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过去常常出现各种民间版本,因为颇类夫妻恋人间的一种游戏,人们不免对它一笑置之。这次居然由知法懂法的律师事务所来正儿八经地推出格式化模板,看起来很“高大上”了,但细想之下,还是叫人颇感意外。

 

婚姻忠诚是爱和责任,婚姻忠诚是护持与敬让,但忠诚与否却绝对与任何协议难有关联。甚至于在爱情婚姻的问题上,极有可能的公式是“有协议无忠诚”的——忠诚协议的动议本身,看起来就特像一件不那么“忠诚”的事情。

 

看到婚姻忠诚协议,我抑制不住想到的是廉洁从政协议之类。似乎有了这样一纸协议,就能让人战战兢兢,约束听命。但你看到哪位落马贪官欣欣然且堂而皇之地签了廉政协议之后,又不是签了就算签了就扔的?

 

夫妻间、恋人间是否忠诚,签了这种协议能管用么?我们假定与异性的交往是否正常是可以清晰界定的,但谁能禁得了非正常交往甚至于婚内出轨呢?更何况在现代文明的视角下,离婚也成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离婚,有时又难免会始于异性相吸的婚外恋情,一句话,始于所谓的婚内不忠。只是人非圣贤,人非机器人,世上有恋人就有忠诚也可能就有不忠,你预先“协议”得了么?

 

我们总说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但相关律师事务所看来不大相信这个。这个忠诚协议,又让我们看到了用法律手段去干预私域空间、道德空间、心灵空间、情爱空间里的尴尬再现。而更显荒谬的是,有些协议的相关条款本身就与法律相抵触。比如,不忠就离婚,不忠是道德领域的事情,而离婚则需要必经的法定程序,这岂是协议能说了算的?再比如,净身出户之类必然涉及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这更需要法律来确认,协议又岂能超越于法律之上进行预先约定?


0922潇湘晨报湘江评论: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4-09/22/content_2805873.htm

http://bbs.changsha.cn/read-30092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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