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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官员落马,罪不在“发挥余热”

(2014-06-10 07:33:37)

退休官员落马,罪不在“发挥余热”


严辉文     

 

 

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舆论称,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查处贪腐的退休官员,折射出反腐斗争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见6月9日《新京报》)

  

退休官员落马,远非个例。5月29日,杭州市纪委宣布,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王光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67岁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3月28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63岁、已退休两年的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正如在职官员落马,错不在“肯做事爱做事”一样,退休官员落马,罪不在“发挥余热”。说白了还是权力滥用惯性下的一种“期权腐败”。媒体盘点的退休官员落马,无非是如下两种情形:一是官员在任时笃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尤其是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的 “59岁现象”。甚至于也不排除个别人贪腐成性,干脆是“边腐边升”,直到退休或者退而不休。二是一些腐败官员在退休后,仍然不忘捞钱,利用在任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退休官员贪腐与在职官员贪腐,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是害了同样的病。换言之,官员总是以官自居,难免玩权丧志、玩权上瘾,最终侍权坑民、弄权违法。因之,官员无论在职与否,学会慎权慎欲,经常拿党纪国法来衡量自己,什么事可以为,什么事不可为,总是关键所在。只有在这样的心境之下,官员才不会在权力角色中“入戏太深”,才会自觉划清公权与私利的界线。官员不论权力大小,不论是否在职,最可贵的莫过于,在工作领域和职务行为之外,还愿社会公民的角色,“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学会远离权力影响力,吃自己的饭,滴自己的汗,花自己的钱,坐自己的车,住自己的房,过自己的日子。

 

诚然,这一切不能仅靠官员的个人自觉。制度建设应有利于切割公权与私利的藕断丝连。比如一些官员为什么喜欢在位时拉帮结派,培植党羽?从退休官员的腐败案看,他们正是盯准了有自己的人好办事好营私,正是为了能够实现“期权腐败”。这也意味着制度建设要规范官员的做官与做人准则,厘清权力和私利的边界。令人欣喜的是,十八大以来,从有腐必反到各项禁令的密集出台,已经有了一整套的制约措施,大大地有利于规范官员行为,规范权力运行。

 

回到退休官员发挥余热的话题上来,如前所述,退休官员落马,罪不在“发挥余热”,而在于如何发挥余热。退休官员毕竟工作经验丰富,各方面能力曾得到过有效的锻炼,再加之随着社会的进步,退休官员的预期寿命也在延长,完全有条件也应该可以发挥余热。比如杨善洲退休以后,扎根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22年间带领大家植树造林建成面积5.6万亩,价值3亿元的林场,且将林场无偿捐赠给国家,这正是“发挥余热”的榜样。正如在职官员不可能人人都是焦裕禄,显然退休官员也不可能都做成杨善洲。但如果官员恪守法纪底线,学会绕开权力走,官员哪怕退休官员不搞公益慈善,只是为家庭、为儿孙、为自己多挣点钱,多出点力,也无可厚非。


0610湖北日报时评: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40610/hbrb2362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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