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缘何变身“三只手”
(2012-12-28 14: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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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缘何变身“三只手”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颜承鲁因收受上千万元贿赂,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见12月27日新华网报道)
民间有一些称谓很有意思也很形象。比如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称为“一把手”,是之谓里里外外负全责之意,体现了所谓的位高权重,意味着权威和责任。而将扒手和小偷称为“三只手”,据说是有典故的,但我宁肯将其理解为在人们易见的双手之外,暗地里随时会伸出第三只手来,趁人不备伺机窃取他人财物。“三只手”云云,尽显小偷们猖獗狡猾、神出鬼没之丑态。“一把手”是冠冕堂皇正大光明的,“三只手”是鼠窃狗偷为人不齿的,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颜承鲁的贪贿故事表明,“一把手”也是大有可能客串一下“三只手”的。
一般意义上的“一把手”贪官收受贿赂,学名叫权力寻租,其实正像民间所谓“三只手”一样,将人民所信托的权力偷偷变卖了,把不义之财尽可能隐蔽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收入私囊之中。比较有“新意”的是,曾身为“一把手”的颜承鲁,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收受贿赂之外,他还出动出击,看中出租车行业这块肥肉,也迅速伸出“三只手”来明抢暗偷一下。
如何堵绝“一把手”变成“三只手”?制度设计、纪律监督、权力制约等等如今已是洋洋大观了,不论是从学术的层面还是实践的层面,似乎都不是新的命题。有关方面想的套路不可谓不多,关于廉政建设的高调口号不可谓不响亮,频繁出台的措施也貌似面面俱到切实可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在廉政建设方面陷入了“制度疲惫”的尴尬,即有制度,无制约;有纪律,无监督。一来对“一把手”不敢较真不敢监督。有迹象表明,越是红得发紫,越是握有重权,监督就离他越远,而制约也越是不容易。二来“一把手”也可以公然无视不同意见,不容许甚至于打压敢于监督者,于是对他们伸出的“三只手”熟视无睹都成了常见的现象。难怪我们常常会听到落马的贪官如此哀叹:是监督的“灯下黑”和制约的真空害了自己。
还是回到颜承鲁的案例,2008年12月,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建以吉利车型为主的出租汽车公司。时任兰州市交通局“一把手”的颜承鲁,与该局原副局长杜明飞以及两家民营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商量后决定,由该两家公司出资成立东方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颜承鲁自己则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后台老板。如此荒唐的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商量”二字透出了全部秘密。其中看不到丝毫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影子,对整个兰州的出租车这项公共事务,颜承鲁就像决定一件家务事一样,几个人私下商量完了就OK了。毫无障碍地,颜“一把手”在似有还无松松垮垮的监督面前,轻松僭越了公共权力天赋的民主决策和公开透明程序,这如何按捺得住客串“三只手”的冲动呢?
1228长江日报长江评论: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2-12/28/content_5104168.htm
1228长江商报长江评论: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2/12/427649.html